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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教发〔2020〕43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本学期开学以来,我县部分学校在规范办学方面的网站留言和信访较多,反映问题集中表现在:作业布置机械重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在校时间过长;要求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安排家长批改作业、利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带课等。这些问题虽属个例,但社会反响大,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给教育系统整体形象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狠抓当前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育人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布置的书面家庭作业必须精心筛选设计,并充分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平衡,确保学生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双休日可安排适量书面家庭作业和必要的学习任务。坚决禁止学科教师大量布置机械重复抄写的家庭作业和惩罚性作业,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科任教师通过微信、QQ、钉钉群发布家庭作业。倡导教师采取口头安排、在黑板书写等方式合理、适量布置家庭作业。坚决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严格学生教辅用书管理
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辅资料和作业类用书管理,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在省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省教育厅印发的《教辅用书目录》中征订教辅资料,由学生自主购买,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并做好相关服务,但不得从XX利。任何学校、年级组、教研组、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订购违规教辅资料,坚决禁止科任教师向学生推荐、要求或指使学生定点购买违规教辅资料的行为。
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严禁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提前学生上学时间,或者在规定放学时间之后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应提前告知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与家长沟通,共同维护学生的作息权利。
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中午、放学后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作业。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举办培训机构或任职兼课。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各校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签订相关责任书,对顶风违纪的教师要从重从快处理。科任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维护自身师表形象,不贪图蝇头小利,加重学生负担,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严禁办班补课培训行为
除高三年级可在寒暑假补课外,中小学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参加各类学科辅导、学科竞赛等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暗示、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或参与网上付费性学习。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补习班。?
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规范办学行为,事关教育发展大计,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校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回应家长、学生诉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解决。
2.自查自纠,从严整改。各校要针对本校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教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考评制度,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提高管理育人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总结报告(从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撰写)以正式文件报送局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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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
*** 202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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