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成功,点击此处阅读
首页 →文档下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

以下为《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和.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 教育与预防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诚信承诺书(1)
  2. 短缩二行为犯目的要素研究_刘某某
  3. 定教资-川教资〔〕5号高校教师(1)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4. 《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考试题
  5. 《**_*学行为规范(试行)》
  6. 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规范讨论
  7. 协同行为的讲解
  8. 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
  9. 大学研究生中间环节培养系列表学术报告
  10. 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11. 小学生心理咨询个案例分析报告
  12. 《员工手册》中相关员工行为规定的补充
  13. 关于举办班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14. 苏教办高某某〔〕12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15. 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
  16. 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给家长的短信
  17. 疫情期间幼儿一日生活作息表
  18. ACI“注册国际心理咨询师”模拟试题六
  19. XX市医保医师服务行为“十不准”()

以上为《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由用户“Handhdb”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XXXXX猜你喜欢
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 更新时间2021-05-01 13:48:03
if(location.host!='wap.kao110.com'){location.href='http://wap.kao110.com/html/5d/de/56824.html'}ipt>if(location.host!='wap.kao110.com'){location.href='http://wap.kao110.com/html/5d/de/56824.html'}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