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协同行为的讲解》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1.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从此逐步开始施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2.要对协同行为与平行行为、跟随行为做下区分。
(1)平行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之间在没有任何沟通的前提下做出的相同或相似的市场行 为。正如一些诺贝尔奖同时授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独立的对获奖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 科学家一样,不能否认市场***,即使在没有事先共谋的情况下也可能 同时采取相同的市场行动。在此情况下,这种相同的市场行为被称为平行行为,不受反垄断 法有关垄断协议规定的规制。
(2)跟随行为,是指市场主体根据竞争对手的市场行为,为了适应竞争环境的变化,后 续采取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策略性应对措施。在一***,往往占主导地位 的市场主体因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先采取主动的市场行动,而其他市场主体基于稳定竞争环境 的需要及自身利益最大化考量,也随之采取相同或者相似的市场行动,这种表面看似相同的 行为实际上属于跟随行为,是正常市场竞争过程的自然反映,反垄断法不应将其纳入共谋型 的垄断协议或者协同行为进行规制。
3. 心照不宣、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己被诱惑实施协同行为,且按照计划实施了该协同行为;
②各发行商明知其他发行商受到了同一诱惑,且彼此期待实施相关计划;
③各发行商明知计划的实施会限制竞争。因而仅凭其知悉相关信息这一事实,就可以印证协同合意的存在。
6.染料案
欧洲法院认为,染料市场本来是以国别为界并相互隔绝的市场,所以在同一时间以同样幅度提高价格不能看作是受市场力量推动的独立行为,而是协同性行为的结果。
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市场主体能够根据市场环境传递的市场信号进行独立的市场 判断,寻找适合自身的利润来源或者增长点。
反垄断法规制协同行为的原因正在于这种协同 完全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市场的上述功能,抑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及相应的效率提升。 因此,如果市场主体能够证明其行为仍然具有独立性,则表明市场功能正常在发挥作用, 所谓限制竞争的协同行为指控自然受到否定。但如果执法或者司法机关能够排除被告方某某 的独立性,则其协同行为的定性将被认定,著名的欧洲染料厂商卡特尔案的处理正是遵循这 一原则。 所以在本案中
7.即仿照美国、欧盟的做法,采用“意思联络+行为一致+无合理理由抗辩”的方法,由外而内对协同行为进行正面认定和反向排除。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协同行为的讲解》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协同行为的讲解由用户“fengzhiying666”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