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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办高某某〔2020〕12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设置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 2020 年度全省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校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加强专业建设规划,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重点提升已设置 专业的建设水平,在此基础上科学慎重地增设新专业,确保申报 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 求,并建立科学的专业改造、调整与退出机制。 高校设置本科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 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按照“新工科、新医科、 新农科、新文某某”建设要求,积极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 网;预防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家政、养老服务;标准化、 知识产权;农机装备、新能源等专业。 二、申报工作 —1— (一)申报类型 申报类型包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销申报或继续申报。中外合 作办学相关专业设置工作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 三、报送材料 1.各高校(包括 2020 年未开展专业增设或调整工作的高校) 准确统计 2020 年本科专业设置及招生情况(见附件 2),并于 9 —2— 月 25 日前报送统计表电子版至邮箱:jsgxbkzy@126.com。高校 专业设置及招生情况将作为形式审核的重要参考。 2.新设置医学大类(代码:10)和公安类(代码:0306 和 0831)专业须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医学大类专业的“相关部 门意见”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公安类专业的“相关部门意见”请 申请高校完整出具(一式两份)。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徐某某、王某某,联系电话: 025-***,***。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2020 年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及招生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8 日 —3—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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