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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出入库、盘点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校: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现将《食品出入库、盘点管理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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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
食品出入库、盘点管理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2.物资入库必须以订货合同、或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入库计划、或入库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入库。无合同或无计划的到货,保管员不得随意收货,必须向主管领导查询或请示,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
3.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4.科学地保管好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好仓库的分区分类保管,货物入库及时,应按货架排数、货架号数、货架层数,做出明显标志,便于保管作业,迅速找到货位,及时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5.物资储存要保证人身、货架及仓库的安全。货物堆码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正确,要根据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来堆码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于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防止出现差错。
12.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设立规范的入库和出库台账,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并与采购人员双方签字认可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验货要做到检验食品质量、规格、数量、价格。
13.当天或当餐需出库的食品或原材料,应坚持用多少就出多少的原则,由具体负责领用人员持食堂管理员签字同意的出库计划单与保管员验货领用,并做好出库登记,出库单要有领用人和食堂管理员双方签字。
14.每月月底,保管员应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实物盘点。凡在库实物都要清点数量,点货对帐,按实际存货填写实物盘存表,以表对帐,防止漏点实物。实物盘点时若发现积压、失效、变质、帐物不符等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复点、查找,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若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15.保管员根据实际盘点数和库存帐编制物资盘点表,应于盘库后三日内(遇休息日顺延)交财务进行月结。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出、入库清单
附件2:库存物资盘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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