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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管理12条负面清单》告知书
教育部官网公布《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 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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