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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厅、局:
***同意,现将《XX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XX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和培训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在确保食品安全和科学营养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推进我区国家试点和自治区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实现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
二、计划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不断提高农村牧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 启动国家试点
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为XXXX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XX、XX县,XX市XX县、商某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共计230所学校、66292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 推进地方试点
自治区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本级试点方案,并参照国家的模式着手测算有关学生数和经费,方案成熟***,批准后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三) 确定供餐模式
“计划”试点旗县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可突出地方口味特色。选择供餐模式的原则为:安全、卫生,营养、便捷。选择供餐机构原则为:优先选择具有成型供餐模式的相对成熟的企业,要求供餐服务以公益性为主,价格合理。
1. 供餐形式。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
2. 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牧区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3. 供餐食谱。各地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
4. 供餐模式。对于食堂设施完善的寄宿制学校可以采取由学校食堂供餐的方式,制定科学的营养食谱,通过午餐、早餐、加餐、课间餐的模式因地制宜确定供餐内容。试点旗县学校(教学点)暂无食堂设施或现有食堂设施暂不能满足营养午餐要求的,主要采取购买蛋、奶、水果、糕点等成型食品加餐或课间餐的供餐方式。也可采取“大校带小校”的模式,由配有食堂、有供给能力的学校向周边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提供就餐服务,确保供餐安全。同时逐步改建食堂和改善食堂设施,探索营养午餐的校内供餐办法。具体供餐方案由各试点旗县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建议长期采取家庭托餐的方式。
目前,各试点旗县依据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确定以下三种供餐模式:
一是学校食堂供餐。指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适合学生人数和规模较大的学校,或有条件进行食堂建设的学校。初步测算为157所学校、59927名学生。
二是企业供餐。指向具备资质的餐饮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召开自治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检查工作情况,解决整改有关问题,审议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印发各试点旗县。
(四) 推进阶段(2012年6月至12月)
2012年7月中旬,召开自治区“计划”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计划”实施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推广先进经验,安排部署自治区本级试点“计划”实施工作。
2012年9月中旬,由自治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督导组,对各自治区试点旗县和部分国家试点旗县推进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2012年12月中旬,召开自治区“计划”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计划”实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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