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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_**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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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开工前提条件、 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2020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使工程建设过程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以下简称“深铁建设”)管理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有关定义

工程总承包单位是指按合同约定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 理的标段施工单位以及联合体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

施工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合同标段施工 单位或按合同约定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理的工区施工单位以及联合体项目的联合体成员。

第二章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

第四条 验收组织

(一)验收组织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标段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 按合同以标段(指实行一级管理时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标段)/工区(指实行标段、工区两级管理时在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工区)为单位进行,标段监理单位总监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参加人员

验收组成员由深铁建设安某某、建***、车站/系 统设备中心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安全总监、总监代表, 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第三方监测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验收内容

工程开工前提条件验收,按照《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表》

(附表 2-3)要求进行核验。第六条 验收程序

(一)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申请表》(附表 2-1)、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情况表》(附表 2-2)报监理单位。

(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若满足验收条件,确定验收组成员,由监理单位组织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若不满足验收条件的,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条件具备时,重新自检并报验。

(三)对于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逐一记录在案,若存

在的问题不足以影响工程开工的,可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验收结论为合格,总监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

对于验收时验收组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进行记录, 施工单位应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填写《开工前提条件验收整改销项确认书》(附表 2-4),总监应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限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组织复查。

(四)若存在足以影响工程开工的问题的,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整改,然后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七条 验收流程图

第八条 验收表格

(一)附表 2-1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申请表

(二)附表 2-2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情况表

(三)附表 2-3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表

(四)附表 2-4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整改销项确认书

第三章 首件(样板)验收

第九条 首件(样板)验收有关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首件(样板)是指单位工程开工之后施工过程中每一道施工工序的第一个产品(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长时间停工后或施工队伍更换后均应重 新进行首件(样板)验收。

首次首件验收:指同一工区施工单位同一道施工工序的第一个产品(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

第十条 验收程序、验收项目

首件(样板)验收程序详见附图3-1。

需要进行首件(样板)验收的项目详见附表3-3、3-4、3-5、3-6。

第十一条 验收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首件(样板

)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首件(样板)验收的项目( 验收项目可参照附表3-3~附表3-6),确定具体验收条件。《首件(样板)验收工作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并报送建设单位(深铁建设安某某、建***、车站/ 系统设备中心)、设计单位和第三方监测等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各单位可要求补充需要进行首件(样板)验收的项目,由施工单位一并纳入《首件(样板)验收工作方案

》。

(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首件(样板)工

程应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进行自检。

(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工程总承包单位验收(可与施工单位自检一起实施),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

(四)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组织验收。

对于附件3-3中标注有*号项目的土建首次首件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组成员包括深铁建设安某某、建***及车站/系统设备中心相关人员,设计单位设计 代表,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质量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对于其它的土建首件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验收组成员包括设计单位设计代表,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质量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对于安装装修工程、轨道工程和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的样板验收,以标段(工区)为单元,将所有需要验收的样板一次建成为样板站、段,集中组织验收,确因施工工序组织等原因不能一次建成的,经监理批准,可分次进行样板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组成员包括深铁建设安某某、建***及车站/系统设备中心相关人员,设计单位

设计代表,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质量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按规定需勘察单位参加的应通知勘察单位参加验收, 按规定需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应通知其参加验收。

(五)首件(样板)工程经验收合格后,除按施工质量验收的统一规定填写相应验收表格外,还应填写《首件(样板)工程验收记录表》(附表3-2),由参加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可进行该部分下一道工序和该道工序其它部分的施工。该道工序其它部分应严格按照验收合格的首件(样板

)标准进行施工生产。

(六)如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报相关方进行复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该部分下一道工序和该道工序其它部分的施工。

(七)对于首件(样板)验收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组织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调整方法,重新制作首件( 样板),按上述规定重新报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该部分下一道工序和该道工序其它部分的施工。

(八)要确保首件(样板)工程的唯一性、权威性,该工序的其它部分均应以验收合格后的首件(样板)为标准进行施工,以确保该工序的所有部分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九)未经首件(样板)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大面积施工。

第十二条 验收表格

(一)附表3-2 首件(样板)工程验收记录表

(二)附表3-3 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

(三)附表3-4 常规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样板验

收项目表

(四)附表3-5 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样板验收项目表

(五)附表 3-6 轨道工程样板验收项目表 第四章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第十三条 关键节点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含开工、复工、工序转换等)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容易发生重大险情、质量缺陷甚至安全质量事故的轨道交通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前一工序完成情况、后续工序准备情况和针对可能出现风险的预控措施,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使之满足后续开工、工序转换的安全质量条件。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关键节点按类别从高到低可分为 A、B、C 等三类,分类情况详见附表 4-1。

监理、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实际需要, 增加需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或将等级较低类升

格为较高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擅自减少本办法确定的关键节点,也不得将等级较高类降格进行条件验收。

第十五条 关键节点验收主要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交底内容是否已在施工图或施工方案中落实,重大调整是否已落实设计变更。

(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等是否已审批,需要进行论证的是否已进行论证,编制、审核、审批、论证意见是否已落实。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并交底到操作层。

(四)是否已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进行排摸,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进行拍照摄像、做好记录,并做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五)工程涉及到的支撑、支护、加固体系或结构是否达 到设计要求,需要进行强度检测的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格报告。

(六)工程涉及的原材料是否已按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并已取得合格报告。

(七)工程涉及到的起重设备是否按要求履行进场报验手续,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八)需要进行监测的工程,监测方案是否已经审批,是否有明确的报警限值、停测标准,测点是否已按方案布置、验收并已取得初始值。

(九)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力已到位并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培训。

(十)是否对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并编制应急预案且完成审批,是否已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已开展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确定具体验收条件,其内容和要点

(可参照附表 4-7~附表 4-51)。《验收工作方案》应经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送建设、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单位。

施工单位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附表 4-7~附表 4-51 的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进行调整,但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也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

第十七条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后报工程总承包单位验收(可与施工单位自检一起实施),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二)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应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三)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四)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验收会:

施工单位汇报自检情况。

监理单位汇报核查情况。

对于 A 类节点,必要时还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相关单位分别汇报相关验收准备工作检查情况。

验收组进行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的核查。

验收组应按照《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并形成明确的书面验收结论和书面验收记录

(应包括影像资料)。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验收不通过。凡 是主控条件任一项不满足的,验收不得通过。

验收不通过的,相关单位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监理单位重新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流程详见附表 4-2。第十八条 相关单位按下列要求参加验收:

(一)A 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深铁建设安某某、建***、车站/系统设备中心)相关人员, 设计单位设计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按规定不需参加的可不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时,属于超过一定规模且需要核查前一环节专项施工

方案落实情况的项目应邀请不少于 2 名原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参加验收(需要邀请专家参加验收的 A 类关键节点详见附表 4-1 中标注的部分),涉及工程地质的应邀请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涉及运营的应邀请运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二)B 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业主代表,设计单位设计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按规定不需参加的可不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涉及工程地质的应邀请勘察单位专业人员参加,涉及运营的应邀请运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三)C 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总工、安全总监、现场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涉及其他单位的, 应邀请相应单位派员参加。

较高等级类别验收的参加人员可参加较低等级类别的验收。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深铁建设安某某、 建***、车站/系统设备中心应对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改正。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参加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

收,并按照验收组意见进行整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相应关键节点的施工。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严把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报审查关、验收关和整改复查关。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验收未通过或整改复查不合格而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培训,按要求参加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的定期考核和履约评价。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是建设单位为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关键环节控制管理的特别规定,不替代有关法规规范关于工程安全、质量验收的要求。条件验收不减轻承包商任何安全质量责任,也不构成承包商延长工期或增加投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未通过本办法规定的验收强行进行下一环节施工的,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和通报批评。监理单位证明其已经履职并经核实的,则不予处罚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验收表格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分类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流程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申请表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施工单位验收表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人员表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

进场施工前验收条件

围护结构逆作法补桩施工前验收条件

深基坑开挖前验收条件

竖井开挖前验收条件

爆破施工前验收条件

暗挖隧道首次开挖前验收条件

竖井/斜井/联络通道转正线转化处施工前验收条件

暗挖初支扣拱开挖前验收条件

暗挖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前验收条件

暗挖扩大段开挖前验收条件

暗挖仰挖、俯挖开挖前验收条件

暗挖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前验收条件

矿山法隧道围岩等级降低变换处施工前验收条件表

暗挖隧道穿越重大风险或复杂环境前验收条件

暗挖大断面临时支撑拆除前验收条件

暗挖隧道二衬施工前验收条件

冷冻法开挖前验收条件

盾构始发/到达前验收条件

盾构开仓前验收条件

盾构区间联络通道(旁通道)开挖前验收条件

盾构穿越重大风险或复杂环境前验收条件

盾构通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段)前验收条件

盾构施工工程自身重大风险验收条件

顶管始发/到达前验收条件

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验收条件

混凝土浇筑后拆卸模板前验收条件

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安装前验收条件

起重机(架桥机)安装/拆卸前验收条件

起重吊装前验收条件

盾构机吊装前验收条件

挂篮悬臂混凝土浇筑施工前验收条件

预制梁架设施工前验收条件

架桥机走行前验收条件

挂篮走行前验收条件

桩基托换工程托换施工前验收条件

地下段及地面轨行区移交前验收条件

高架段轨行区移交前验收条件

整体道床轨道施工前验收条件

凿除既有运营车站结构前验收条件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验收条件

桥梁、烟囱、水塔等构筑物拆除前验收条件

铺轨(调试)行车前验收条件

变电所启动前验收条件

行车类设备上线前(冷某某)验收条件

行车类设备上线前(热滑)验收条件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不合格项的处罚详见附表 5。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_**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深铁建设〔2019〕31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深铁建设安某某负责解释。

附表 2-1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申请表

致(监理单位)

根据《*_**开工前提条件、首件(样板)和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已完成了 工程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工作,自检合格,请予组织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情况表》。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 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 2-2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自检情况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自检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施工单位自检结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作为《开工前提条件验收申请表》的附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 2-3



开工前提条件验收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条件具备情况





1

施工单位

(分包单

位)资质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分包单位(如有)按规定已报审。





2

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并按规定已报审。







3



人员情况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及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已经到位,并已按规定报审。

进场施工作业人员数量满足施工要求,三类人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手持证并报审,所有进场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符合要求。







4



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已按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要求编制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有关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已报审、报批。

施工单位已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了

演练(或制定了满足要求的演练计划)。







5



施工许可

核验施工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情况。核验施工项目质监安监登记办理进展情况。

核验施工项目占地、占道、道路挖掘、淤

泥渣土排放、夜间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





6

三通一平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满足开工要求。

绿化迁移、管线迁改等满足开工要求。







7

临建、围挡及其它文明

施工项目

拟开工项目的临建、围挡及其它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首件(样板)验收

未开展首件

(样板)验收



每次

施工单位处罚 2 万元,监理单位

按照施工单位的 50%处罚



2

首件(样板)验收

未通过首件

(样板)验收

每次

施工单位处罚 1 万元,监理单位

按照施工单位的 50%处罚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不合格项的违约金标准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内容

单位

罚款金额



1

A 类关键节点施

工前条件验收

未开展关键节点条件

验收

每次

施工单位处罚 5 万元,监理单位按

照施工单位的 50%处罚



2

B、C 类关键节点

施工前条件验收

未开展关键节点条件

验收

每次

施工单位处罚 2 万元,监理单位按

照施工单位的 50%处罚





3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未通过关键节点条件验收



每次

A 类未通过的施工单位处罚 2 万元;B、C 类未通过的施工单位处罚 1 万元;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

的 50%处罚



4

关键节点施工前

条件验收

未编制关键节点施工

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



每次



施工单位处罚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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