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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学期法学经典导论与讨论学期末论文
陈某某 19法学五班 ***0503
一、书本概括:
《政府论》是洛克主要的政治思想著作。下篇是从正面论证了资产阶级议会制,洛克的理论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破环性的,也就是上篇所述的摧毁“君权神授、王位世袭”的理论;第二是建设性的,也就是“立”,用上篇驳斥君权神授学说作为下篇的开端。
第一篇论证了政治权力是一种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第二篇阐述了自然状态受自然法对其的支配,在同一自然社会下,人人平等自由,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的从属关系;第三篇是介绍战争状态,并且区别了自然状态与战争状态,认为自然状态下不存在拥有裁判权力的人间共同尊长,而战争状态下向另一人使用强力,而又有人间共同尊长;第四篇是阐述了人的自由是不受任何约束与支配的,除了人们同意委托立法机关所指定的法律文件以外,洛克还指出终结奴役状态的办法是双方订立契约;第五篇对“财产”进行定义,并认为以劳动来确定财产权,因为土地与动物都归人类共有,但人身归个人所有,所以当在自然物品中加入劳动后,其他人就对该自然物品不再享有共有权利;第六篇洛克指出“父权”是不对的,因为上帝要求要不加区别的服从父母,不仅仅是父亲。且他认为自由必须以法律为保障,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和扩大人们的自由;第七章论述了政治生活与公民社会的区别;第八篇则引出了政治社会的起源;第九篇分析了自然状态的主要弱点和不变,证明了政治社会的目的是保护人民和平、安全与公众福利;第十篇讨论了国家的形式由立法权归谁决定;第十一篇阐述了立法权的范围与限制;第十二篇为限制立法权,提出了分权学说,分别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第十三篇对国家权力的统属进行规定,立法机关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但只在规定期限。洛克还分析了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第十四至十七篇分别论述了关于特权,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征服,篡夺;第十八篇为暴政下定义,并且指明了对待暴政,除了反抗,人民别无选择;第十九篇讨论了政府的解体,人民是裁判者,有权裁判君主或者立法机关的行为是否辜负所委托。
二、深入拓展
自然状态中的自然社会
在“论自然状态”一文中,洛克就指出为正确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其起源,就必须考虑人类原本自然的处于什么状态。而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拥有平等与自由,同时这种自然赋予人类的平等和自由成为了人类互爱义务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引申出了正义和仁爱的重要准则。这有点类似于“性善论”,但我们都知道生而为人,在无论是在外部因素的影响或者是所谓的人类的劣根性,都不可能保持这一直纯良。因此霍尔斯的“性恶论”,他认为自然状态实质上就是一种战争状态,人们有欲望,有了欲望他们就会采取手段去获得并且保全自己也是可以解释得通。但我认为洛克所阐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近乎完美的和谐社会。最初的人类并没有善恶之分,并不知道做了什么事情属于善,什么时候事情4又属于恶,而对于所谓的善恶应该是我们根据现有的标准对此进行的批判。
洛克在文中也指出了自然状态中的得自由其实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是相对的,因为人类拥有理性,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基于理性,可以不需要他人来进行裁判,每个人都有自然法赋予的权利,自然法是自然状态下人人所遵守的。但我更偏向于这种自由是基于最初人类相互尊重、爱人爱己环境下的绝对自由。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对侵犯权利的人进行惩罚,但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只能按照罪责对其惩处以达到纠正禁止的作用。但这样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是像洛克所说的那样发生的,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对好的建立国家的方式进行探讨,并以更好的方式为指导。
总结:
政府论下篇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政治理论。用自然法学说和和社会契约论阐述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它所传达的有限政府理念、权力制衡观念以及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等观点,不仅在当时为人们指明了摆脱封建专制后政府的建立模式国家的发展前途,并且时至今日仍然在为现实的政治框架构建提供积极的指导和借鉴;另一方面,它其中蕴含的自由与平等的思想、私有财产的意识和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等内核为近现代个人自由主义开创了先河,体现了人类对理性的追求和向往、对自然权力的珍视、对人类劳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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