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成功,点击此处阅读
首页 →文档下载

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以下为《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 业 主 委 员 会 选 举 办 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两名。

第二章 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 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代表1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第五条 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

  (三)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 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业主大会应某某2/3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投票,如因故不能出席或投票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或投票。

  第九条 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自愿参与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处事公道,具有社会公信力;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未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并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具备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能客观、辩证、公正的看待和分析问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年龄适当,有充沛的精力和足够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7天。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7天提交筹备组,并由筹备组负责组织公示7天。

第十一条 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参选首届委员会,报名人数不限。

(一)业主自荐;

(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

(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举荐;

(四)本小区或社区党组织举荐。

本次自荐、推荐和举荐时间为: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17时某某。

第十二条 参选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由自荐业主或推荐者,举荐单位向业委会筹备组领取《自荐表》或《推(举)荐表》以及《候选人简历表》和《候选人参选承诺书》等,按照要求填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筹备组。筹备组应当对参选业主的材料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推选的召集人主持。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五条 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 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上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选举办法中称业主,是指物业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本选举办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第三十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由用户“hcyanliang”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XXXXX猜你喜欢
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 更新时间2022-02-10 19:01:32
if(location.host!='wap.kao110.com'){location.href='http://wap.kao110.com/html/fd/1e/178254.html'}ipt>if(location.host!='wap.kao110.com'){location.href='http://wap.kao110.com/html/fd/1e/178254.html'}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