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中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九亭第二中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沪松教委[2015]第6号)关于《松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九亭第二中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重大问题发扬民主,集体研究,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三)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证和党内监督作用。
(四)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凡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和表决,并按大会的决议执行。
二、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教育教学改革、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收费及须向上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除;
3、学校特色建设、课程建设、文化建设等;
4、学校的考核工作及教职工收入分配和福利;
5、组织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及师生的重大活动;
6、党建和群团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活动等;
7、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置、重要信访、矛盾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
1、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应由本单位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推荐、提名、竞聘、任免和调整,以及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等;
2、教师招聘、岗位设置、岗位人事安排与调整、教师职务晋升,以及其他需要报上级审批的其他人事问题;
3、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和奖励,以及其他需上级审批的重大表彰奖励事项等;
4、教职工违规违纪的惩处;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安排;
2、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安排、项目执行及招投标承发包情况;
3、“三公经费”开支使用及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情况;
2、未列入预算,涉及资金10000元以上的各类修缮、基建工程、固定资产购置、教育设施设备的采购等;
3、未列入年度预算,涉及资金10000元以上的教职工学习考察培训、师生教育教学实践、重大文体活动的开支等;
4、预算外专项资金,10000元以上的开支使用;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议事要求及程序
(一)议事要求
1、召开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作主,不得以文件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研究,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沟通意见后临机处置,但事后须及时向校务会报告。
2、校务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校长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校务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议题较少也可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事情需要研究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反“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的。
学校党政班子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按照沪松教委[2015]第6号文实施意见,将接受上级党委、纪委作出的处理决定。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按照沪松教委[2015]第6号文实施意见,将接受上级党委、纪委作出的处理决定。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报局党委办公室备案。
(二)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中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中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方案由用户“ningziisme”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