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吉教高〔〕39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吉教高〔2018〕39号关于开展
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新时代**_*议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教学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拟在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再次择优遴选5个左右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二、遴选原则与方式
本次遴选按照“高校自愿,注重基础,突出特色,服务区域”的基本原则,通过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论证、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
三、遴选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开展实质性工作已有两年及以上的时间,有专人负责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报材料
1.学校申请正式公文(一式一份);
2.《XX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申某某》(一式五份);
3.相应佐证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关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立的批件以及有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一式五份,装订在《申某某》后面)。
上述材料报送至XX农业大学综合教学楼230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部。
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9@qq.com。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赵某某,***;**_*心王俊,***。
**_*
2018年12月3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吉教高〔〕39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吉教高〔〕39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由用户“kingstarstone”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