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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为规范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工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一条?办学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职业教育定位、属性和特色,培养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第二条治理水平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学校领导必须符合国家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孰悉职业教育原理和规律,了解学校主要专业领域相关的产业或行业。第三条?办学规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第四条?专业设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专业,有3个以上专业群原则上每个专业群含3-5个专业,建有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群)结构总体合理。第五条师资队伍(一)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总数应满足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占学校专业课总课时的20%以上。(二)专任教师总数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年年均非学历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2倍。第八条?基础设施(一)土地。校园占地面积应不低于800亩,生均占地面积应不低于60平方米。(二)建筑面积。学校设置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4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综合、理工、农林、医药和师范类院校应不低于?20平方米,文科类院校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30平方米。(三)仪器设备。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综合、理工、农林、医药和师范类院校应不低于10000元,文科类院校应不低于7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8000?元。(四)图书。生均图书不低于100册,可包括电子图书。(五)实训和实习场所。学校必须拥有职业教育办学所必需的产教融合实践平台、教学实训场所和顶岗实习基地,能够支撑各专业的基础技能训练、技术技能实训和顶岗实习需要。综合、理工、农林类院校应当有必需的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和校外相对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师范类院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医药类院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第九条?办学经费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第十条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服务国家战略和特殊类别的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第十一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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