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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 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 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 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 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 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的 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 14 天的无症状感染者; 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 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XX省的人员应 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 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 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原则上 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1 天)后可解 除隔离。 —6—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 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 染者末次接触后 14 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 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 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三、健康认证申领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 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 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 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 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 期 14 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 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 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 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 14 天)。 —7— 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 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 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 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 定本技术方案。 一、早发现、早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 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 37.4℃),伴上呼吸道症状, 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 2020 年 12 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 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 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 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 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 —8— 展检测,24 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XX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 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并于 24 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 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 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 2 小时内完成三级 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 2 小时内 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 24 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 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 告后 2 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 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 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 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 —9— 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 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 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二、早隔离、早治疗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 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 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 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 (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 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 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 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 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 离或出院。 — 10 — 早发现早报告流程图 — 11 —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 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 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 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 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 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 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 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 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 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 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 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 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 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 12 — 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 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 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 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 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 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 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 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 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 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 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 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 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 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 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 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 13 —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 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 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 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 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 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 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 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 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 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 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 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 — 14 — 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 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 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 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 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 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 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 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 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 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 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 — 15 — 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 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 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 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 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 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 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 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 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 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 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 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 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 — 16 — 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 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 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 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 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 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 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 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 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 17 —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 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 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 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 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 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 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 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 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 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用 3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0.5%过氧乙酸棉球 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 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 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 家属带回家。 — 18 — 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落实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 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 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 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 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 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 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 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二、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 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 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 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 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 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 — 19 — 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 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 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 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 减少出行, 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某某 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 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 ***(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 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 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 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 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 14 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 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 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 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 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 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 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 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 20 — 6.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 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 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 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 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 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 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 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 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三、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 6 项措 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 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 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 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 情况的变化,并随时某某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 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 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四、社区传播疫情 — 21 —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 8 项措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 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 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 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 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 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 住院时间。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 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 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 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 物时间,最长可开具 3 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 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 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 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 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 并做好个人防护。 — 75 —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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