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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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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中所说的绩效考核是以促进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它是以各部门为载体,以各警种的主要工作为内容,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奖优罚劣、惩前毖后的工作。它不是公安机关独有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借鉴于企业的管理经验,在经长期探索和实践后形成的,具有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的一种管理方法。就其涵盖性、包容性、权威性而言,它是惟一的一种考核模式,但就某项业务工作或规章制度的检查而言,不是惟一的,但其他考核形式的最终结果应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之中来,维护其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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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单位实施绩效考核以来取得的成效
我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起源于2008年,当时我单位公安工作改革正处在起步阶段,尤其是在公安绩效考核工作更是第一次去接触,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只能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去探索和积累经验。如今绩效考核工作在我单位已经过了两年多时间了,在这期间绩效考核所带来的成效是明显的,表现在:
(一)、单位民警在思想受到震撼,民警工作积极主动性得到提升。绩效考核的动真碰硬、严格执行,在单位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引起了广大民警的反思,由过去的“等活干”变为“找活干”,由“让我干”变成了“我要干”。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严格奖优罚劣的双向激励机制,极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单位民警以“有为争有位,以政绩谋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 单位整体激励成效凸显,单位年度公安考核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口。我局从研究和完善考核的运行机制上入手,积极探索推行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准确量化单位民警的工作成效,为警力资源科学管理提供决定性评估依据,为民警提供一个公正合理的竞争平台,解决了长期以来其他地方公安机关由于考核粗放,差距拉不开,优劣不明显,考核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力度不大、考核的激励作用弱化等现象。
(三)、杠杆功能发挥,有效推动了公安中心工作开展。近年来,一些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的单位,把“三基”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等中心工作及队伍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通过奖惩,强化激励导向作用,一些民警我行我素,工作责任心和上进心不强,执法不够规范,甚至生、冷、硬、推乃至违法乱纪等现象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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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阶段我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单位内部还存在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认识不够全面。单位的一些民警还停留在为考核而考核“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认识阶段,没有认识到绩效考核是目标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同时,一些领导还存在着错误认识,认为绩效考核只是走过场,起不到实际效果, 往往只是被动应付甚至弄虚作假。
(二)、单位在管理目标、考核内容设置上还不够科学。单位在制定绩效目标及标准时,存在没能兼顾各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出不同警种、不同地区,机关与基层的实际差异,出现设定目标重点不突出、不合理等问题。具体目标上,往往只注重考核破案结果、破案数量等内容,而忽视治安防范、学习培训、执法质量等工作。
(三)、考评机制、考核方式方法不够实际。考核对象基本都是针对单位非领导职务的民警,领导干部普遍还没有纳入到考核范围。考核方式方法也与实际脱节,多数单位是在年终算总账,而不是在每月或每季进行考评并公布结果,及时督促民警迎头赶上,同时一些考核手段不够科学,造成考核程序繁琐甚至出现大量重复录入等弊端。
(四)、奖惩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不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考核的改进完善。
既要避免一考了之又要避免一考万能。切实扩大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作为更多奖惩工作的依据,还要把握好实际结果运用中的矛盾问题。公安工作如果单纯机械地照搬绩效考核细则,容易诱发“单打独斗”和“挑肥拣瘦”现象,进而失去绩效考核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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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作为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绩效直接体现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公安民警绩效考核制度,对增强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安机关绩效水平、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要坚持不懈的改进以及完善单位的绩效管理体制,发挥绩效管理应有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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