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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1.***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 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XX,结合我局实际,特 制定本工作制度。 严格决 一、基本原则 (一) 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 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 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 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 正确行使, 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 防范权力失控、 决策 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 “三重一大” 事项, 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 “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 发展和稳定, 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 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 问题; 3、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 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局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机关及下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除,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7、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称晋升、住房保障等涉及 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分配办法的确定和审核; 9、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局党组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流动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1、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推荐、提拔和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以 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局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 4、干部的考核、奖励、分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5、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需要引进的人才及调入、调出的人员研究,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调配调 整;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大建设项目及上级安排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和资安.金排 2、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等重要基础设施等项目; 3、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发包、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车辆等大型设备 采购; 4、机关及下属单位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与处置; 5、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方案审批; 6、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大额度资金支出使用项目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 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决策“三重一大” 事项,要做到规范化、 制度化、 程序化, 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局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某某 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 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 策评估; 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 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民主推荐、 组织考察、 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 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拟任免决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 限上报审批。局后备干部、局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局管干部考核、奖励、分配和违 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 (单位 ) 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 提出方案和报告, 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 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 提交局党组会 讨论决定。 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科室、单位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局计划财 务科审查提出意见, 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 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 提交局党组 会讨论决定。 4、“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前,局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 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5、提请局党组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 急情况外, 不得临时动议。 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局党组会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 并保证其有 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党.上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 要,局有关科室、 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 相关事项的决策可以邀请县 纪委监察局列席会议。 2、在局党组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 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局党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发表 意见。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 名和决定干部任免、 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 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 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 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 应暂缓 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3、局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专题会议记录。 (三)决策执行 1、“三重一大” 事项经集体决策后, 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 责交叉的, 由局党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要及时安排有关科室 (单 位)人员进行决策的实施, 局督查室要协同督办检查, 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组主要领导汇报, 确保决策的落实。 2、党组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 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 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 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在执行过程 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 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 按新的决定执行。 3、已作出的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 局党组会报告。 领导班子酝酿、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结合实际,在贯彻 本制度时对相关程序加以补充和细化。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 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 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 分管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及时向局党组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 本制度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 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作为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局督查室应对局党组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三 重一大”事项决策、 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情况及时 向党组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 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局党组应督促下属各事业单位严格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主动县纪委、县监 察局监督。 五、责任追究与考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泄露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3、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局党组会做出正确决策; 4、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5、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6、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7、其它因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 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 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的规定, 由党组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发现责任人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 应在查 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上报上级机关或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 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 (二) 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 核的重要内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2.关于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 教纪〔 2010〕 11 号 各中小学、市职高、进修学校、幼儿园: 按照市纪委、 监察局的统一部署, 根据《***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室监督检查 “三 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暂行) 》和明某某[ 2010]28 号《关于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检查 情况的通报》 文件精神, 经教育局党组局长办公公研究决定, 在教育系统所属二级机构建立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 XX,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本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本单位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学校中层干部任免: 1、各处室负责人的聘任提名 2、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3、市级以上表彰人选推荐 4、教职工的调入和调出(包括借用借调) (三)学校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基本建设在 5 千元以上的项目,单项修缮改造在 3 千元以上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在 3 千元以上项目。 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学校土地承租,小店承包等) 。 4、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 由校分管领导班子成员, 提出初步意见,在认真听取各 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聘任 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推荐, 根据学校管理工作需要议定职位, 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提出初步 意见, 经全校教职工推荐后,经学校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人选, 报教育局,如遇意见分岐 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决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重大项目安排由相关处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告,经校长或分管 副校长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大额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后勤总务处审查后提出意见,报校长 或分管副校长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学校一次性支出 3000 元以下由校长批准, 3000 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由校领导班子集体 研究批准。 4、凡属于政策采购范围内的物品,***统一进行采购。 (四)民主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规则 1、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育局监察科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实施监督职能。凡属“三重一大” 事项,在提交校领导班子研究决策之前,要告之局监察科,会后将决策情况送监察科备案。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2、涉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循招投标及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 3、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进行采购。 4、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依照国家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班子全体成员。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 化,出席会议人数达到应到人数三分之二, 会议表决事项, 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 之一为通过, 重大议题或干部人事任免采取票决制,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 性有争议的事项可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6、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 门和负责人并记录在案。 三、学校集体决策执行规则 1、“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 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为牵头人。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 时,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意见。 3、加强督查反馈,对决策执行结束后,将事项情况以书面形式送教育局监察科备案。 四、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三)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四)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 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给 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 根据事实、 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 纪追究。 *** 二 O 一 O 年九月一日 3.规范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 当前, 中央企业面临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在***制、股份制改革, 推进国有 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 面对经济全球化、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 企业 的科学决策尤为重要,要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精准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势 在必行,责任重大。日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调研,初步掌握了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情况。 当前中央企 业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现状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本健全。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分为两个 层面:一是按照决策主体的不同,分别确立了党委 (组 )会、总经理 (裁 )办公会、党政联席会 的会议制度, 制定了股东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并将它们作为落实 “三 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载体。 二是按照业务分类, 制定了涵盖 “三重一大” 事项的财务、 采购、 人事、投资等多个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作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比较规范。中央企业不仅普遍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建立与完善,而且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努力实现科 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 、拍脑袋,不允许重大决策停留 在纸上、 规章制度挂在墙上, 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保证“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逐步加强。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健全监管体系、法 规体系、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特别是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实行董事会试点、引 进外部董事***治理结构等工作, 为“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体制和制度保 证。部分企业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或者“党政分设”等组织措施,从领导体制上保 证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体现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职能,为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顺利实施的企业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到位。当前,绝大多数中 央企业正处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过程之中, 规***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 尚未 形成决策、 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 部分企业由于党政决策机构的人员高 度重合,决策、监督、执行的体制构架不清楚 ;部分中央企业存在***干涉或代替子公 司决策的弊端,致使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决策的机制保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个别企业领导人员集体决策意识淡漠,违反“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现象依然存在。个 别企业领导人员作风不够民主,担心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影响到个人权威; 有的领导人员认为重大问题按集体决策程序走一遍, 影响决策效率, 会贻误市场机遇; 有的 领导人员习惯于个人说了算, 不愿接受监督; 个别企业领导人员违反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擅自决定对外投资、 担保事项以及从事股票、 期货等高风险业务等随意决策、 违规决策造成 资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系统性不强, 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程序等内容有待进一步明 确。企业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由会议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组成。 会议制度往往规定 得比较原则, 业务管理制度一般是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问题来制定的, 彼此之间的协调性和 系统性不够。 由于对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权限规定得比较笼统, 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 某些企业, 同类的事项有的上会集体决策, 有的由个人决策; 还有的企业不分大事小事都上 会走程序, 分散了领导班子抓重大事项的精力。由于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系统、 规范、严 格,在某些企业, 有的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就开始实施, 事后补程序、 补手续, 这样一来, 发挥众人智慧, 提高集体决策科学性以防范决策风险的作用荡然无存; 还有的不提前向参会 人员提供资料、 通报情况, 使得参会人员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研究, 准,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或者不能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对所要决策的事项把握不 对“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虑修改刑法, 通过延长刑期和提高罚金数额, 加重对腐败 犯罪的惩罚,完全剥夺腐败收益,使腐败分子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 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2008 年 5 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 ,是新时期推进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推进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中, 关键在落实, 即制度 的执行力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要提高制度制定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立法技术水平,提 高某某“良法”的能力。其次要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即要着眼于制度的准确适用,保证制 度逻辑严谨、表述清晰、指向明确。三要提高制度的“刚性” ,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督办,通过对制度执行状况进行严格监督、严明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 总而言之, 我们要把反腐败措施寓于各项改革之中,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功能, 着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 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 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作者系中国防卫***党委书记 )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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