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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员队伍管理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网格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葛塘街道网格员、副网格长、网格长
二、考核原则
1.本考核实行百分制,对网格员进行综合评分。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完成应有任务的,不加分不减分,规定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实行减分制。
2.各社区(村)应对网格员尽到考核和管理的职责,网格员考评成绩与社区(村)月度绩效考核挂钩,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在社区(村)提交的网格员绩效考核评分表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并实行每月评分,季度通报,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3.社区(村)考核:副网格长的考核成绩由所辖网格员的得分总和除以网格数所得的平均值;网格长的考核成绩由本社区(村)网格员得分总和除以社区(村)总网格数所得的平均值。
4.考核以月度为周期,每月考核一次,季度通报,年终将当年所有月度考评成绩累计计算总分后排名。评定标准:80分以上为合格,每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考***牵头统计,年终依据街道相关考核文件规定,每月成绩及年终成绩,作为个人绩效奖、年终奖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社区(村)组织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各网格员网格基础信息录入更新情况、深入网格走访巡查情况、掌握网格基本信息、网格内事件信息上报情况、网格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等情况。
(一)平台运作(60分)
依托*_**治理一体化平台,扎实深入开展网格日常巡查,认真做好打卡签到、网格信息采集更新录入、问题上报处置、巡查走访服务等工作,网格“五统一”建设达标率达100%,若达标率达不到100%的此项不得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网格员认真采集更新录入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定期对网格员基础信息采集准确率进行抽查。
葛塘街道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考核标准如下:
1.系统登录(10分):网格员登录率考核以网格员签到信息为依据进行考核,登录次数为当月的天数。市民诉求处置中心通过街道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绩效考核模块对网格员每月登录天数进行统计,登录天数不少于当月工作日的网格合格,反之则不合格,当月登录次数为当月天数的此项得满分。若当月因不能及时登录,被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提醒登录或少于当月登录次数,每次扣2分。
2.信息采集(15分):网格员每月进行实际走访、信息采集,对平台信息采集项目进行完善,目前每月需完成指标农村采集10条,社区采集20条(采集指标根据街道要求再适应调整)。采集上报“6+1+3”各部门下派至网格的事项清单信息等,网格员登记事件时必须使用水印相机,事件照片上标注时间、地点。每个网格每月采集上报有效信息做到应采尽采,每少采集一条,扣2分。
3.工作日志(5分):网格员需按规定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网格故事》;《网格故事》的内容可以写网格内遇到的感人事迹、工作信息、工作心得体会、网格员优秀事迹、成果成效等,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扣5分。
4.事件处置(10分):每月通过街道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事件上报,自处置矛盾纠纷排查数不少于1条,需在规定时日内完成处理,对难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及时通过手机终端上报且通知社区(村)副网格长,若在巡查过程中未上报,后期引起矛盾或隐患,由街道、社区(村)网格长通过其他途径获知的,扣除本项所有分值。
5.走访代办(10分):每月完成平台推送的信息采集、巡查走访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系统登录(10分)
信息采集(15分)
工作日志(5分)
事件处置(10分)
走访代办(10分)
工单处置(5分)
信息准确率(5分)
工作台账(5分)
网格宣传维护(5分)
网格联络维系(5分)
居民投诉(10分)
警网融合(5分)
网格隐患排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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