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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
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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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引言 3
二、公共信息查看、查询 3
三、用户注册、登录 4
四、信用认证 5
五、开办主体管理 6
六、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8
七、网站信息变更申请 14
八、网站注销申请 15
九、未备案网站申请 16
一、引言
编写目的:协助网站开办者和联网单位顺利进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预期读者: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网站主办者和联网单位安全负责人。
二、事项名称
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三、设定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https://doc.001pp.com.cn/n***/n***/n***/n***/c***/content.html
四、申请条件
进行国际联网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在本平台进行联网备案。
五、办理材料
开办者身份证照片
安全责任人身份证照片
若开办者为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照片。
六、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备案业务。
七、办理机构
各县市网安大队。
八、收费标准
整个备案流程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用户可随时通过本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十、联系电话
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用户将接收到属地网安部门的短信通知,其中包括属地网安部门的联系电话。
十一、办理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
打开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
新用户需首先注册:请在首页点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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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册信息(注:所有项是必填,手机号及邮箱涉及到信用认证问题请谨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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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会自动转向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
2、开办主体管理
开办主体申请: 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某某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在该主体下进行联网备案。
点击左侧菜单【开办主体管理】,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开办主体类型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注:录入主体信息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才能审核通过)
开办主体有6种类型: 企业单位、军队院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短信通知,您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2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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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意事项: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512K以内;
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代替主办者信息;
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则单位性质应为企业;如主办单位为张三,则单位性质应为个人;
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或主管单位:网站所属者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军队的,填写法人姓名或单位最高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常某某: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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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备案网站申请
未备案网站是系统自动推送的未备案和暂存的网站信息,如果您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备案通知,请在限定时间内到本平台注册并完善备案信息,备案流程同新办网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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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站认领
网站认领是指您之前在公安机关进行了线下备案,但未在本平台进行备案的情况。如果您收到认领通知,请注册账户认领名下网站。
认领过程
第一步:登录网站注册账户,
第二步:正确填写开办主体信息,系统会自动推送您的网站到网站认领菜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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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操作”栏对应按钮,修改完善备案信息后进行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需要注意:如果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领,该网站存在关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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