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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一般为3-7日,并公示以下相关材料: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
2、《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3、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
4、选票(样本);
5、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
6、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二)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筹备组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经半数以上筹备组成员签名确认后,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乡镇政府进行复核。
(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组织业主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
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投票结束后,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筹备组负责组织开箱验票,统计会议结果。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选票,才能当选。
公示会议表决结果。
筹备组于开箱验票的次日将业主大会会议的结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注: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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