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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会成员听课制度、评课制度
一、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教学工作,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必须亲自担任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带头落实教学常规,带头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校领导必须强化教学意识,把听课评课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程的轨道,作为掌握教学动态,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规约性制度。
三、为了掌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学校领导必须对全校任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录。
六、每次听课后,领导必须参加教研组对授课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的评课,认真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指出改进教学的努力方向,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七、为了调查了解教师的常规教学情况,领导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按课表随堂听课的工作,听课后进行具体的评课与交流活动。
八、学校教务处应随时掌握领导听课评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并有责任组织、邀请和督促其他领导参加某项听课评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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