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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机构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内容如下:
1、任课老师对上课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8、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9、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方可复课。
10、有传染病患者的同班学生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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