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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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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部研究起草了《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doc.001pp.com.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cn??? (三)通信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_**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特殊工时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者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第三条【特殊工时】本规定所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休息休假】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不定时工作制第五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 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二)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三)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第三章?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范围】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在下列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二)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鼓励或者扶持发展的产业政策,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第八条【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符合前条第(一)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季度或者年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符合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以周、月或者季度为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符合前条第(三)项规定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第九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限制】按照本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 第七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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