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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_*、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和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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