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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注意事项
1、实践环节课表原则上安排在学期初或学期末。
2、第13周周五和第17周周四、周五不排课,以便进行中期结束课程考试。
3、必须严格按照各个专业教学进程安排讲课周某某,要求做到周学时要平衡,不能前紧后松,例如36学时以下的课程讲课周某某应安排在1-9周或10-18周,老师的周学时一般不应超过22学时。
4、学生课表上午、下午要平衡,按照60%的课在上午,40%的课在下午进行编排。
5、非毕业班班级周一至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教室使用相对集中。
12、教师和学生半天的课程需安排在同一教学区进行(统一半天都在南区或都在北区)。
13、根据学生人数安排教室或机房,尽量避免小班在大教室、大机房上课的现象。
14、学时少、周某某少的课程排在高楼层教室,学时多、周某某多的课程排在低楼层教室。
15、晚上上课安排南五教室(南5102-南5202),周末上课安排南五教室,需填写教室使用申请单交后勤及实验中心。
16、教学例会安排在周三上午,教学主任的课需避开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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