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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012年新国标公文格式
一、公文纸张及排版印制要求:
正文用3号仿宋体,标题用2号小标宋,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排版时版面尺寸要标准。
幅面:210mm×297mm
版心:156mm×225mm
上白某某(天头) 37mm(37mm±1mm)下白某某35mm
左白某某28mm(28mm±1mm) 右白某某26mm
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口诀:
& 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 & 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
& 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
& 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 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
三、公文要素:
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红色反线以上)、“主体”、“版记”三部分。
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主体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组成。
版记由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四、公文要素—版头部分:
1.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标志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
2.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加“号”组成。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3.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签发人必须是本机关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五、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4.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长方形或沙漏形。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
5.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编排,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6.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日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能把2005年写“05年”。
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第二层:汉字加括号“(一)”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号“ (1) ”
7.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八、公文格式常见错情:
1.没有发文机关标识(非红头文件)
2.发文字号不规范
3.上行文(请示、报告、意见)没有签发人
4.公文标题缺要素、用词不当
5.正文错别字、层次不当、字体字号不规范
6.附件格式不规范
7.日期格式不规范
8.抄送不规范(乱抄报、抄送领导个人、内部抄送)
9.版记要素不全、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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