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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宁 市 青 秀 区 伶 俐 中 学
*_**学
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考核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落实全校和各部门负责人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中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结合
二、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考评具体内容:
1、在以“反校园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效考核中加5分。
3、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欺凌和暴力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发生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加8分。
4、对查明各种校园欺凌和暴力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加10分。
(二)对于违反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法规、上级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要求、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制度的领导、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事故的影响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_**学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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