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7年9月27日经*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1月30日经**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2017年12月20日*_**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引导公民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XX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发挥市民主体作用,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公共意识、民主意识。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要求,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特色的居民(村民)文明公约,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和协委员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并起表率作用。
公民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七条 公民应当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八条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下列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二)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不乱设摊点,不乱堆乱挂;
(三)不得在建筑物的墙面上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及其他设施和树木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
(四)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销售纸钱、冥币、纸扎实物和焚烧遗物及其他丧葬祭奠等物品;
(五)不得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得在限定的街路从事露天明火烧烤活动;
(六)不得擅自挖掘、占用绿地,不得攀折花木,不得随意踩踏草坪;
(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得无证养犬,携犬出户采取必要的安全和卫生措施,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和市容环境;
(八)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
第九条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下列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一)语言文明,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争吵谩骂,不说脏话粗话;
(二)举止文明,衣着得体,不故意袒露身体;
(三)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搭乘电梯时先出后进,使用楼梯、自动扶梯时靠其右侧上下;
(四)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健身娱乐活动时,应当合理使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文明上网,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传播低级媚俗信息;
(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下列交通文明行为规范:
(一)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
(二)驾驶机动车,不手持使用电话、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道、不乱用远光灯、不乱鸣喇叭、不乱停车、不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和应急车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三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未依法及时受理投诉或者不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监督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已获得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荣誉称号的县(市)区、村镇、单位、家庭、学校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文XX平明显下降的,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可以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 月20 日起施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用户“马蹄莲Uu”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