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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医保结算及费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2021-01
编 写 人
编写日期
文件种类
管理制度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文件版本
2021版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页码
第1页 共2页
执行部门
石狮市九龙***
执行日期
目的: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
1、财务票据管理: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取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本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公司药品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目
医保结算及费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2021-02
文件种类
管理制度
版 本 号
2021版
页码
第2页 共2页
7、公司按照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8、费用结算:
8.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8.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8.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8.4、公司的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请帐、月对账的管理工作。每月上交一次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8.5、划扣的资金按照《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8.6、若每账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接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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