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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教办〔2021〕11号
*_**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渤海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为落实《XX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发挥其课程根本价值,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总结、交流、展示各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和内容范畴
本次征集的成果为2021年各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别和内容范畴如下:
(一)研究性学习类成果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领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的主题探究活动、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开展的专题研究。研究性学习的内容要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重视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引导学生从自然、社会、自我等方面提出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究。
(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类成果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以社会考察为主的社会体验性活动、以社会参与为主的实践性活动、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活动、以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研学旅行活动等方面。
二、评选程序
1. 班级推荐。班级内的每个综合实践活动小组进行成果展示汇报,评选出优秀的成果推荐到学校(每个班级的推荐数量由学校自定)。
2. 校级评选。学校对各班推荐的成果进行校内展示评选,按照不超过本校班级总数的20%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报送方式:成果报告和各地各校推荐汇总表分别以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702室;电子稿发送邮箱:panyan6311@126.com。送交的评审材料一律不退,如有珍贵照片等材料,可交复印件。
附件:XX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_**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XX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学段
学校名称
成果名称
指导教师
组长
小组成员
成果类别
1
2
3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此表用Excel表格形式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填写;
“学段”分为小学、初中、高中;
“学校名称”写全称,县区学校在学校名称前加县区名;
“成果名称”不要加书名号;
“指导教师”限1人;
“组长”限1人;
“小组成员”限6人,两个姓名之间用顿号隔开;
“成果类别”分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_**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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