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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需求层次理论促进罪犯改造
需求层次理论是认知派激励论中内容型激励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943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他出版的《人类动机的理论》一书中首次阐述了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生理和安全需要属于缺失性需要,而其他层次的需要是生长型需要。这五个层次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逐级产生并得到满足,层次越低的需要出现的越早并且力量也越强,这种缺失性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正所谓“寒之于某某,不待轻暖;饥之于某某,不待甘旨;饥寒之身,不顾廉耻”。较高层次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关心和鼓励。这些正激励手段,往往可以有效激发罪犯的改造热情。同时,对于那些在日常改造中不服从管理,抗改情绪较重的罪犯,也可以对他们的接见、拨打亲情电话、购物以及文化娱乐范围等诸多方面加以限制,通过负激励手段促进其端正改造态度。
总之,罪犯由于身处高墙之内,对重获自由的渴望,对较好饮食、住宿和医疗条件等方面有着更突出的需求。同时,罪犯对亲属以及监狱警察的关怀和尊重也更为敏感。因此,我们如果可以利用好需求层次理论,根据罪犯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措施,必能在监管改造工作中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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