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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二、试点县遴选?
(一)试点县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是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经过试点能够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体系、全产业链贯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二是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三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二)试点县遴选方式?
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达到更好的试点效果,试点县遴选采取与试点参与企业联合申报或单独申报的方式,并优先选择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前期,我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产品电商出村工程试点参与企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征集遴选了一批具有一定基础条件、承诺给予相应投资和业务支持的互联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试点工作(试点参与企业推荐名单详见农业农村部官网doc.001pp.com.cn/ccjc)。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择优自行对接。也可以参照《公告》相关要求和程序,向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提交《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经我部审核通过纳入试点参与企业推荐名单后,再进行对接。?
1.地方组织申报。有两种方式。一是试点参与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申报。由电商等互联网企业(试点参与企业推荐名单详见农业农村部官网doc.001pp.com.cn/ccjc)根据自身业务,选择一批县,承诺给予相应投资和业务倾斜,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工作。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行与上述企业对接,并签署合作协议。试点参与企业与当地县级政府达成合作协议后,由当地县级政府按程序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试点县和试点品种(申报时需附上合作协议)。与纳入推荐名单试点参与企业达成合作的,优先选择作为试点县。二是地方单独申报。当地县级政府根据自身条件,不与试点参与企业合作的,可直接按程序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试点县和试点品种。?
2.省级推荐。在综合考虑试点条件基础上,每省可推荐6个县(含XX)(其中至少2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没有国家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统筹整合。各地要不断创新政策和资金支持形式,充分调动供销、邮政、电信等系统和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某某、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等已有相关项目,针对工程实施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改造提升,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
(四)及时总结宣传。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指导试点县做好试点各阶段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学习交流。组织相关科研力量,协助试点县做好试点品种全产业链各项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研制,推荐条件成熟的标准列入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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