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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某某〔2021〕48号
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学试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区各直属学校: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现将《***学试点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学试点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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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
附件:
***学试点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深化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坚持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做优新建校,带强一般校,消除薄弱校,***学条件、规模体量、覆盖范围、质量效益总体相当的初中、小学教育集团,提高XX区义务教育优质均XX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试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试点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先行试点,组建多个法人、强弱结合、规模适度的教育集团。试点工作成熟后,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2.坚持开放协同。坚持全区教育“一盘棋”,发挥优质学校的牵头辐射作用,通过协同共进、抱团发展,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实现集团内优质资源的辐射引领和合成再造,推动XX区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坚持以强带弱。依托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以强带弱、以优培新,通过示范引领、教师交流、资源共享、场地共用、文化生成等策略,逐步缩小校际、区域、城乡办学差距,共建共享优质教育发展成果。
4.坚持独立办学。充分保障学校主体地位,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
三、组建模式
1.运行方式:由1所集团核心校和“N”所成员校组成,核心校有重点托管1-2所成员校,成员校挂牌“××教育集团××学校”,核心校校长全面统筹指导被托管学校各项工作,做到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调配教师,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考核评价。在集团内部,各成员校为独立法人,在人事、财务、资产保持独立,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2.试点单位:(1)XX小学教育集团。核心校:XX小学;托管校:正谊小学;成员校:砖桥小学。(2)小纪片小学教育集团。核心校:小纪小学;托管校:XX小学;成员校:宗村小学、高徐小学、富民小学、武坚小学、周西小学、黄思小学。(3)区三中教育集团。核心校:区三中;托管校:育才中学初中部。(4)区二中教育集团。核心校:区二中;托管校:双沟中学。(5)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核心校:实验初中;托管校:砖桥中学;成员校:张某某中学。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运作
1.建立组织架构。各教育集团成立集团校长室,核心校校长为总校长,其他成员校校长为集团副校长,各成员校副校长担任成员。定期召开集团校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年度目标,协调解决集团运作困难和问题。各教育集团可结合实际在校长室下成立集团日常管理机构。教育局明确集团责任督学1名,全面参与并督查集团各项工作。
2.制定集团章程。各集团核心校牵头制定本集团章程和三年发展规划,全面负责集团的组织运作与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动,搭建基于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共建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各校教育品质的整体提升。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量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试点推进,精准实施(2021年7-8月)。5个教育集团在统一章程下,认真遵守集团内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全面运行集团化办学工作。
(四)跟踪调研,评估指导(2021年9-10月)。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修订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教育集团全面优质发展。
(五)提炼经验,总结推广(2021年11-12月)。加强过程评估,发挥评价的诊断性、导向性作用。每年8月组织集团化办学总结推进会,完善集团化办学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分批次组建新教育集团和教育集团纳新,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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