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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级别
具体划分
说明
备注
长输(油气)管道
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
GA1
a)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GA1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GA1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
(3)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b)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c)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GA2
a)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b)GA1b)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c)GA1c)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公用管道
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GB1
燃气管道
GB2
热力管道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
工业管道
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GC1
a)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性特征类别
甲类:1.闪点小于28℃的液体;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2.可燃固体
丁某某: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甲类:乙炔,环氧乙烷,氢气,合成气,硫化氢,乙烯,氰化氢,丙烯,丁烯,丁二烯,顺丁烯,反丁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丙二烯,环丙烷,甲胺,环丁烷,甲醛,甲醚(二甲醚),氯甲烷,氯乙烯,异丁烷,异丁烯
乙类:一氧化碳,氨,溴甲烷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甲A: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烯,液化乙烯,液化乙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某某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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