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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分要求、考核方式、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要求、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基层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一)学科、专业简介
简单介绍学科、专业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地位;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和著名学者;主要实验室和设备;项目状况(项目经费、来源等)和主要成果;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及就业方向;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特色以及本学科优势,分条阐明对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本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含专业培养特色和就业去向等)。
3.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
4.本学科、专业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要求(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其他能力等)。
(三)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分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按学制的学习年限,课程学习阶段为1~1.5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小于1年。
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研究方向
依据“科学、规范、稳定”的原则设置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均应阐明研究内容和研究特色。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应低于31学分,外国留学生不少于30学分,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1.学位课程(至少19学分)
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平台课、学位专业课三类。
(1)学位公共课(共4门,7学分)
学位公共课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课程。
①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共2门3学分,依据中宣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设置,由***负责开设,并组织课程组,理论联系实际,以专题形式开展模块化教学,注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注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具体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全校必修) 2学分,36学时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指定修学) 1学分,18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指定修学) 1学分,18学时
《中国社会概况》(留学生必修) 1学分,18学时
《中国文化》(留学生必修) 2学分,36学时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专业可不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其相关教学内容在学科平台课或学位专业课中体现。
②第一外国语课程
共2门4学分。除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外,其他各专业研究生均须修读第一外国语课程。我校开设的第一外国语以英语为主要语种,教学内容包括口语、阅读、写作等,侧重培养研究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英语会话》(全校必修) 2学分,36学时
《英语阅读与写作》或《国际学术交流英语》(分层次修读) 2学分,36学时
《高级汉语阅读》(留学生必修)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出具体要求,规定论文字数,作出开题、中期检查(或预答辩)、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安排。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学校鼓励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要求在确定具体培养方式与方法时,把握好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与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之间的关系。要贯彻课程教学和科研训练并重的原则,明确课程教学的主要方式,学校提倡尽量采用课程教学团队集体授课的形式开展启发式、研讨式、专题式教学;在科研训练上要切实加强研究生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训练和培养,明确科研训练的形式和途径,对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与研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提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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