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教育细则(试行)031702(2)》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电气与信息***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教育细则
(试行)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和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我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活水源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XX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XX理工大学党员发展与党员管理制度》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确定基本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思想品德过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3.为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入学满三个月,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入党动机端正;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无挂科科目(开学补考通过不算挂科);
5.生活作风正派,群众基础良好,诚信友善、乐于助人、团结同志,上学期无违纪现象;
6.担任学生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中锤炼党性,发扬担当奉献精神。
4.定期考察培养
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鉴定,将鉴结.定果写实性的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对于考察不合格者,支部及时指出问题并指导整改,并予半年整改考察期,如仍无明显进步,经支部大会讨论报总支审批,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推荐为发展对象
对一贯表现良好,历次考评突出,群众反映普遍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期满,满足发展条件的可推荐为发展对象。
6.培养考察
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继续落实培养考察工作。
四、其它补充说明
1.自主放弃:入党积极分子主动提出放弃资格的,由培养联系人及支委与其谈话,对于态度强烈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报党总支,支部及总支决议入档案袋保存。培养联系人需向党总支总结汇报该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工作过程,阐明其自主放弃原因。
2.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情况包括:
(1)违反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2)考察期不合格,经予整改考察,期满仍不合格的;
(3)自主放弃的;
(4)其它相当情况的。
3.自主放弃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或因其它情况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党支部出具相关文件并归档。
电气与信息***学生党总支
二0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教育细则(试行)031702(2)》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教育细则(试行)031702(2)由用户“pingfei0208”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