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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实验中学教职工弹性上下班制度
(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性,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建设高效教师团队,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职工弹性上下班制度。
一、实施前提
1.参与课后服务;2.完成本职工作;3.本人有需要;4.自愿书面提出申请。
二、实施范围
符合上述前提条件的在职在编所有教职工。
三、教师的工作时间分类
1.核心时间:学校统一安排的在校时间。
2.弹性时间:除核心时间外的其余在校工作时间。
四、教师工作时间管理
1.在核心时间内,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学校审批后,每位教师自由时间段原则上相对固定,并与课后服务对应。特殊情况,也可在安排好学校工作后向学校申请自由时间,批准后,可临时调整为申请人的自由时间段。
八、参加课后服务但未申请自由时间段的人员,本人上班的自由时间纳入个人工作量并计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已申请自有时间的教师的课后服务不纳入个人工作量考核。
九、严禁出现不申请不报告私自离校、空岗、空堂现象。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对弹性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公示。教师保持24小时通讯及信息畅通。上班时间随请随到。因个人问题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冲突,按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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