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_**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和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统计政令要求,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表率,扎实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报告事项及要求
1、对违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处规定》的投诉和举报的,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外,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和报告程序
(一)重大案件范围
1、统计违法责任人涉及科级以党.上政领导干部的;
2、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3、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4、群众署名举报或新闻媒介公开报道的;
5、屡查屡犯,三年内有两次以上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6、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7、统计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且影响恶劣的。
(二)重大案件报告程序
区统计局在发现统计违法重大案件之后2个工作日内要以案情专***,对于经媒体曝光的应当在第一时间上报,交办督办案件的进展情况应及时上报,案件的处罚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应在作出决定和处理完成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_**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由用户“walltp”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