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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处第13周工作简报
时间
2016年5月15日—5月21日
填报人
石某某
上
周
工
作
回
顾
1、已分年级进行主题教育活动;
2、已完成四月份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表彰与颁奖;
3、已完成“5.12”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及科普教育活动;
4、已完成“乐做母亲好帮手”主题家务劳动与随感
5、已召开高三年级心理辅导讲座;
6、已完成半月假放假有关工作;
典
型
事
迹
本
周
工
作
要
点
1、主题班会:初中部各年级主题教育活动;
2、“乐做母亲好帮手”主题家务劳动随感的收集与评选;
3、“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读书征文和演讲比赛;
4、特殊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相关工作落实;
5、高中部期中考试考风考纪的纠察工作;
6、初一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7、仪容仪表规范检查;
备
注
初中部:钟 泉,男,八年级(8)班学生
陈某某, 男,八年级(8)班学生
2016年5月10日中午,上述两位同学商量,由陈某某负责电话联系校外人员给他们送烟,钟某某负责在小西门处接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2、李钦泽和林某某,男,高三4班学生。
李钦泽和林某某2位同学在2016年5月15日中午,伪造年级长签字,并冒用其他班级学生名字,欺骗校警,私自混出校园。在离高考还有20天的紧迫时刻,两位同学不仅不抓紧时间复习备考,反而伪造假条、私自离校,出去干一些与高考无关的事情,该行为给班级同学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另查,林某某曾因手机被学校记以严重警告处分。
李钦泽曾因吸烟被学校记以记过处分。
决定:给予林某某记过处分,李钦泽记大过处分。
3、张某某、杨慧和叶某某,女,高三4班学生。
班主任在清理学生假条时发现:上述三位同学在2016年5月8日中午曾伪造假条外出,该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班级的其他同学造成恶劣的影响。但三位同学主动承认错误,态度不错,及时纠正,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张某某、杨慧和叶某某同学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守则》和《校园十条禁令》等校纪校规,为了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北师大XX附中学生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德育处研究,并报学校批准。
决定:给予张某某、杨慧和叶某某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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