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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婚姻习俗组员:占拥措
和嘉柳
达娃卓某某
洛绒拥中 藏人婚姻制度中一般都是老大当家,其余无论男女都要出嫁或上门。没有“留男不留女”之风俗。这种婚姻制度表现了男女平等,生男生女同样传家继业。
家庭子女中的老大,无论是男是女,他(她)就有继承家业、赡养老人之权利和义务。在一些地方则是由最年长的男子当家,其余弟妹到结婚年龄时,男者上门女者出嫁,还可以出家为僧尼。也有终身不婚,在家当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他们在家庭不仅不受歧视,还有不少成为家庭的当家者,一家之主。侄儿侄女们对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的尊敬和爱戴程度往往超过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终身不结婚,没有子女,但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整个家庭,时时处处都为整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兴旺发达着想,因而受到全家老少的尊敬爱戴。“老大当家”的婚俗●婚姻习俗
主要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民主改革前,为防止财产分散,曾较为广泛地存在过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等婚姻状况。现也有些个案存在。藏区各地婚姻程序和礼俗也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有以下过程:第一步看是否合婚。如果有媒人介绍或自己找到对象时,先请活佛或资深喇嘛算命,看婚姻是否吉祥,男女双方能否成家。如活佛认为算卦的结果如意,男女双方才能进行第二步,即求婚。一般是男方或女方请亲友和媒人带一条哈达和各种礼品到对方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XX县XX村就是这样。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妻子的地位
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劳动分工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人说较高,有人说较低。从XX调查的情况看,在家庭中妻子处于一种自然的、正常的地位、既没有明显的男尊女卑,也没有女尊男卑之类的文化习俗。但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却有大致的分工。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_**的整合主要靠的是宗教和地缘组织,没有普遍的、以血缘亲属为纽带的氏族组织。家族的世袭观念不强。在家庭中对子女并不存在嫡庶的区分,一视同仁。非婚生孩子女也一样,在社会上也不受歧视。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继承权上。对普遍农牧民而言,继承权主要是家庭财产的继承。一般的习惯,儿女长大后或分家,或结婚离家,家庭财产的划分主要是按在家的人口计算,大多数是每人一份(有的地方给父母多一点)。子女,包括一直在家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均是同等的,没有厚此薄彼的制度。如果家里子女多,最后父母留谁在家,也没有制度性的传统。父母觉得谁孝顺,谁能干,而本人又愿意留在家里,则留谁。举例
如康区XX的尼扎彭措的妻子没有生男孩,妻子听说尼扎彭措有一个非婚生的孩子,经证实后,主动将孩子接回家,还继承了家业。
XX州德XX县的洛绒XX的大女儿当家,二儿子上门当女婿,其家庭财产一般由大女儿继承,因为一般都是大姐在管理家业,二儿子另组家庭,所以本家里没有继承的份额。谢谢观看![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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