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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建设人才强省和优化创新生态目标,结XX西人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改革举措。
一、压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
1.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各市、县(市、区)组织部长就本地人才工作分别向省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逐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人才“第一资源”政治责任。(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等,各市)
2.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将人才工作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通过人才政策落实、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结构、人才平台建设、人才发展环境等指标考核,对各市、县(市、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人才工作进行评价,予以奖惩。(责任单位:省考核办,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等,各市)
二、精准引育急需紧缺人才
3.以项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围绕科技和产业重大项目需求,编制《XX省急需紧缺人才年度目录》,采取“项目+人才”模式,有计划引进急需紧缺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科技创业投资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
4.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等,各市)
三、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
5.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薪酬。国有企业在“六定”范围内,自主引进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引才投入视为当年考核利润;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资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提高科技研发人员、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平均水平要高于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平均水平。国有企业要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研发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可以给予科技研发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国有资本***等,各市)
6.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凡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合作建立的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机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以入编事业单位。企业全职或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同级财政按照企业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40%给予补助,全职引进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柔性引进每人每年最高补助6万元,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同级财政按照双方正式合同约定给予佣金补助,每引进一人最高补助20万元。企业在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同级财政择优给予经费补助,每个研发机构最高补助200万元,其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晋工作,可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财政厅,各市)
四、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7.自主制定用人计划。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实行宏观调控,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各事业单位人员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联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精准服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文某某、省体育局、省科协等,各市)
12.解决人才现实问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积极协调省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同级财政发放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首次入学可选择学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建设力度,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等,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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