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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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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 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市团委、科协、教育局(教委)、科技局、社科院、学联,各 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 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 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 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 学联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竞赛 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承办。为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工 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XX省委、**_*、XX省 —1— 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_*、**_*科学 院、**_* 承办单位:齐鲁工业大学(山东***) 合作单位:(待定) 三、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 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主办单位 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 工作。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由组委会、评委会代表组成, 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 疑投诉。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校级竞赛的组织开 展、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比赛内容及项目申报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 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项目 申报条件及评审规则等详见《“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见附件 1),各高校 报送参加省级竞赛的项目数额不得超过项目数额分配表(见附件 —2— 2)中规定的数额。根据《章程》规定,在评审和表彰过程中适 当考虑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几 个学历层次参赛学生的差异,保证竞赛的参与性。 五、竞赛日程安排 (一)竞赛启动(2019 年 4 月) 主办单位下发竞赛通知,各参赛高校成立竞赛组织协调机 构,组织校级竞赛。 (二)作品申报(2019 年 4 月 17 日—24 日) 1.各高校根据校级竞赛结果,严格按照《章程》及《资格 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见附件 3)有关规定对拟推报省级竞赛 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并对作品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提供 一定物质支持,完善参赛作品。 2.本届竞赛作品申报将采用网络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具 体网络申报办法将通过“**_*”网站和XX省“挑 战杯”专题网站(http://sd.tiaozhanbei.net/)另行公布。参 赛学生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 4 月 22 日 18:00,4 月 23 日—24 日 为校级审核时间。校级审核结束后,各高校将本校推荐作品的《作 品申报书》(网络申报完成后由系统导出)、完整作品文档、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隐去学校、作者等信息)、《高校申报 作品统计表》(见附件 6)、《作品自查承诺书》(见附件 7) 等纸质材料,各 1 式 2 份,于 4 月 24 日前寄至齐鲁工业大学(山 东***)团委(联系人及地址信息见通知末尾)。相关表格 —3— 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作品文档及证明材料黑白打印简装即可, 用于资格与形式审查,不影响省级竞赛评审得分。竞赛不接受个 人直接申报。 3.同一学生只能参与 1 件作品(团队),集体作品团队成 员不超过 8 人,每件作品可报第一和第二指导教师 2 人,多报无 效。 (三)资格及形式审查和网络初审(4 月 25 日—5 月 17 日) 组委会秘书处在对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将资 格及形式审查合格作品提交评委会进行网络初审,根据网络初审 成绩,确定入围终审决赛名单。 (四)终审决赛作品完善及复活赛作品确定(5 月 18 日— 22 日) 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按照决赛相关要求完善作品、提报材 料,为终审决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每所有作品进入终审决赛的 参赛高校可以在本校推荐至省级竞赛的作品中,选报一件未进入 终审决赛的作品参加复活赛,复活赛将与终审决赛同日、同地点 举办,复活成功的作品进入终审决赛评奖环节,未复活成功作品 按网络初审成绩确定是否获奖及获奖等次。 (五)终审决赛(5 月下旬) 主办单位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组织终审决赛, 省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在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中评出特 等奖、一等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复赛。 —4— (六)表彰奖励(6 月) 主办单位将参照《章程》确定的奖励名额及比例,根据网络 初审及终审决赛成绩确定奖励名单,表彰本届竞赛“挑战杯”、 “优胜杯”高校、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和获奖作品。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各市团委、科协、教育局(教委)、科技局、社科院、学联 要支持本地高校开展“挑战杯”竞赛活动,科技局、科协可组织 本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挑战杯”终审决赛期间的作品转让洽 谈活动。各参赛高校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 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 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各地、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进一 步巩固和完善院、校、省三级赛制。特别是校级竞赛阶段,要通 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 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 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 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省 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 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 给予支持。 —5—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 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 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 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有条 件的地区和高校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 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 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 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 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 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 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高校中和 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 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 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 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团省委学校部(作品网络申报、评审等事项) 联 系 人:王某某 焦 健 联系电话:0531—*** —6— 传 真:0531—*** 山东挑战杯高校负责教师QQ 群:***7(仅限高校团委负责老师加入)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团委(纸质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吴某某 联系电话:0531—*** 传 真:0531—*** 电子邮箱:sd16tzb@126.com 地 址:*_**大学路 3501 号 邮 编:250353 附件: 1. “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 第十六届“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名额分配表 3.“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 式审查实施细则 4.“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5. 第十六届“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6. 第十六届“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高校申报作品统计表 —7— 7. 作品自查承诺书 共青团XX省委 **_* **_* (省委教育工委) **_* XX省社*** XX省学联 2019 年 4 月 17 日 —8— 附件 1 “挑战杯”XX省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 由共青团XX省委、**_*、**_*(省委教育工委)、 **_*、XX省社***、**_*的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 动,也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选拔 赛,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 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 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 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 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 —9— 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 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 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 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 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决定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七条 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组织委员会通过 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 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骨干组成。评审委员会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 1 名。 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 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 10 —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建议名单。 第十条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副主 任 1 名、评审委员 3 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 单位各 1 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一条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 1.授权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 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 投诉。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 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 进行质询。 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第十二条 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 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 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 2/3 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 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 2/3 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 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组织委 员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 — 11 — 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二 条执行。 第十三条 各高校应举办与省级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竞赛需严格执行省级竞赛、全国竞 赛的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各高校应设立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和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 品推荐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四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 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五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 6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 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 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 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 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 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 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 12 —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 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对不符合申 报要求或严重违规作品的惩戒措施详见第六章。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 6 月 1 日以前未通 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 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 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 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 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六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 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 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 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 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 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七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 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 院所开具证明。 — 13 —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XX业部门开具证 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 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 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 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八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指导教师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久条 各校选送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数量由组织委员 会统一分配,每个学校选送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分配数额,每人 限报 1 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 1/2。参赛 作品须经过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校评 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第四章 展览、交流、转让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 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 模型参展。 — 14 — 第二十一条 组织委员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 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 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 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 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织委员会可结集 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 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入围作品总数 的 12%、18%、28%和 42%。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 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入围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 A 类和 B 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 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 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 评出入围作品中的 42%左右获得三等奖,28%左右获得二等奖。 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此外,终审决赛期间设置复 活赛,每所有作品进入终审决赛的参赛高校可以在本校推荐至省 级竞赛的作品中,选报一件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参加复活赛, 未复活的作品按预审成绩判定是否获奖及获奖等次。 — 15 — 第二十五条 入围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组织委 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证书体现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 第二十六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 名次排列。最高荣誉为“挑战杯”,授予团体成绩第一名的学校, 如遇团体总分并列第一,以获特等奖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 等奖。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除“挑战杯”获得高校之外 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十五的其余学校;设“鼎力杯”授予对XX省 挑战杯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七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 100 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 70 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 40 分;三 等奖作品每件计 20 分;竞赛鼓励高校将校级竞赛作品进行网络 报备,网络报备作品每件计 1 分,最高不超过 100 分。如遇总积 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数量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 至三等奖。 第二十八条 竞赛设 40 个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 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高校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 定后报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二十九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 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六章 惩戒 — 16 — 第三十条 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 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抽查或经举报核实发 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 品;被抽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 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该学校团体总分为零,并取消 该学校参评“优胜杯”及其他集体奖项的资格。 第三十二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 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 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 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如确认作品存在严 重违规行为,该学校团体总分为零,取消该学校所获的“优胜杯” 或其他集体奖项,通报组织委员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姓名 单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微信 QQ — 40 — 附件 7 作品自查承诺书 各高校团委是对本校推报省赛及国赛作品实施资格及形式 审查的负责单位,各高校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签订本承诺 书。承诺内容如下: 我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章程》和《“挑战杯”XX省大学生课外学科技作品竞赛资 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对我校申报省赛所有作品进行了资格 与形式审查,该作品提报资料完整、有效,相关支撑材料和有关 必要材料清晰、无漏项,符合参赛资格。同时,经过严格的检测 查重和学术检验,该作品不存在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 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或质疑投诉经核实,我校作品资 格不符或存在舞弊、抄袭、作假等行为,取消作品获得的省级奖 励;重新计算学校团体总分并从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一等奖分 值的双倍分数,取消学校所获的集体奖励,通报组织委员会成员 单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学校下一届参赛资格的处罚。 单 位: 承诺人: 日 期: (盖章) — 41 —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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