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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镇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太廉防指[2013]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廉政风险预警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违纪倾向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制度,通过岗位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分级监控和廉政风险信息分析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责任人发出预警信号,运用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廉情预警监督等方式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及时化解廉政风险,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强化预警功能。
二、实施主体和预警对象
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预警对象主要是镇直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物管理以及具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及其责任人。
三、预警信息收集
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以上级渠道、内部渠道、外部渠道为主,对采集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动态监管。
(一)上级渠道:由上级廉政风险管理机构和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廉政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红色预警三个等级。
(一)黄色预警:可能出现轻微违规或虽未违规,但对部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橙色预警:容易出现或滋生违纪违规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力、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和行为;
(三)红色预警:容易出现或滋生违法犯罪、影响力的大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或行为危害程度高的行为。
预警处置:根据廉政风险判定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对对廉政风险评估和审核,落实预警处置措施:
(一)黄色预警处置:发出预警通知书,要求预警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分析原因,写出剖析材料;对主管负责人或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预警谈话;责成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二)橙色预警处置:发出预警通知书,要求预警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就有关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写出剖析材料;对分管领导或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预警谈话;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视情况开展询问与质询;对预警对象进行内部通报批评;
(三)红色预警处置:发出预警通知书,要求预警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就有关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写出剖析材料,落实整改措施;对主要领导或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预警谈话;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对预警的党员干部视情况可给予离岗学习、停职检查等处理;
(四)其他:对已构成违纪违法事实的廉政风险,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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