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产科出院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产科出院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病人经过治疗、护理逐步康复,出院前为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使患者理解本人疾病的有关解释和出院指导。
2.病人及家属对于出院解释和给予的护理表示理解和满意。
3.病人及家属了解出院后的护理。
4.妥善安排复诊时间及有关事项。
5.保证各项记录准确、及时。
二、流程
1.主管医生在评估病人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的基础上,按照产科疾病的具体要求,决定病人出院或转当地医院继续治疗。
2.责任护士通知病人或家属做好出院准备,根据病人病情协助整理用物,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除去病人腕带。对残疾人或无近亲属陪护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患者各科室应安排一位护士或联系收费处预约代办出院手续。
3.病情未达出院标准,但病人及家属要求出院,沟通无效者,主管医生必须在病历中记录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签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病情严重、治愈效果差或无治愈希望或其它原因等情况而宣布主动放弃继续住院治疗。
(2)对于自动出院的患者,必须有主管医师与患者及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知情同意谈话,告知患者及家属继续接受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自动出院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并在病程记录中作好相关记录。
(3)如果患者及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还是拒绝继续住院治疗,主管医师要求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在医患沟通记录上签名;
(4)拒绝签名时,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者及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拒绝签字的情况。
9.出院需要定期复诊的患者告知患者复诊日期,协助预约挂号。并于诊断证明上明确标示患者出院指导、注意事项及休假时间。出院1周内护士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并给予指导。
10.患者复诊时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下一次复诊预约,保证治疗的连续性。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产科出院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产科出院管理制度由用户“w274213193”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