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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指南(第一版)
一、工作体系
1.学校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班主任、任课老师为本班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门工作机构,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将全校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设专人专班,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学校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人,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5.有多校区的学校,每个校区要单独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并落实主要责任人。
6.学校制定、完善和切实执行“两案九制”:即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等。
7.学校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有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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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要明确疫情防控信息报告人,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疫情防控信息。有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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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9.学校指导本校在岗教职工、在校生、聘用人员(包括门卫、保安、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清洁工等)以及住在本校内非本校人员进行居家观察。师生员工要对呼吸困难、意识异常、腹泻、发热等症状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并对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贵人员、已被列为医学观察的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接触史进行及时报告。
10.学校对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整治,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来校指导,务必做好专业的环境消毒工作。开学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杀菌工作,为办公室、教室、宿舍、卫生室、食堂和各种功能室进行通风透风。
11.学校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开展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2.开学前根据收集到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等情况,向卫生健康部门寻求专业指导,分类确定不同对象的返校方案。
13.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错峰返校工作方案,要分学段、分年级成梯队返校。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之前,不举办、不承办任何聚集性的活动。
26.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采取措施劝其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7.执行报告制度。学校要自觉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附件:1.***防控流程图
2.***疫情防控期间晨午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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