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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_*用户手册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_*通过对现有网上税务局的规范化改造,进一步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_*”,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_*以界面规范、互动友好、使用便捷、易于掌握、便于学习为标准,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不断扩充功能,并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全新打造一体化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现仅就界面和用户登录管理等相关变化进行说明,各项功能详细操作说明可以通过首页[帮助]链接或各功能操作页面的[操作说明]链接查阅了解。
一、登录前准备
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确定已经关闭兼容模式。
请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中,点击[环境检测]按钮,检测是否符合登录要求,并根据需要下载安装相关辅助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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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录前首页
**_*首页页头由环境检测、下载、帮助和登录组成。***、我要预约、个性服务、通知公告、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组成。其中公众服务、通知公告和我要办税无需登录即可点击进入菜单,其他模块需登录后进入。
三、用户注册和登录
**_*使用了全新的用户体系,用户类型主要包括“主账户”、“子账户”和“自然人”。其中“主账户”为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的管理员,具有所有业务功能的操作权限,并可以按需要自行注册和管理电子税务局的子账户;“子账户”由主账户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生成,可以分配给相关办税人员使用,具有部分业务功能的操作权限;“自然人”是专门为自然人设置的用户类型,注册后可以网上办理与自然人相关的业务功能。
(一)主账户注册
1.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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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登录页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协议页面,请您详细阅览《国家税务总局**_*议》,同意协议后方能进行注册。
3.在用户注册页面按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经系统校验后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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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此模块只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业主)进行主账户注册,其他人员主账户注册请到税务机关办理。账户注册时,您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会与您在税务机关保存的实名认证信息进行比对,请仔细核实是否填写正确,如果填写正确但有提示比对不符的情况,请您到主管税务机关修改实名认证相关信息,再进行注册。
(二)子账户注册
如果需要注册子账户,可以使用主账户登录后,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子账户注册】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注意事项:
子账户注册时,系统带出的可授权的人员是根据您在主管税务机关已做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如人员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维护,以免影响您正常使用电子税务局。
(三)用户登录
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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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实现了对新旧用户的兼容和统一,为保证您能正常登录和使用电子税务局,请您仔细阅读《用户登录方式介绍》。
用户登录方式介绍
序号
用户情景描述
具体登录方式
1
新注册用户
(2018年11月20以后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新用户)
使用注册时的账户+密码登录。新注册的用户默认为主账户,账户名默认为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管理子账户。子账户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分配的子账户名+子账户***;登录。
2
已注册原国税网上办税系统、未注册原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用户
如在原国税网上办税系统只注册了一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业务的套餐式办理,【特色业务】提供我省特有的相关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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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要办税】是各项业务办理入口,可以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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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要查询】提供对自身信息的查询,可以实现办税进度、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信用状态、违法违章、欠税信息等各类涉税信息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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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互动中心】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包括系统消息推送、预约办税、在线交互和纳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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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服务】提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相关功能,包括公众查询、咨询辅导、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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