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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料(一)法律答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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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带背团Q群:***2 公众号与微博:凯程法硕 法律答问2021 赵某某 1. 问:法的基本特征(4)(2019简)(2019法简)(2011法简)答:①规范性和普遍性;②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③权利和义务一致 性;④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2. 问:法的本质(3)答: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③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 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3. 问:法的起源(3+3)答:法起源的因素:①经济因素:私有财产+社会分工;②政治因素:阶级划分+阶级斗争;③人文、地理因素。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①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②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③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 独立 4. 问:资本主义法的特征(3)(2008简)答:①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②维护资产阶级专和.政代议制政府;③ 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5. 问: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5)(2014简)答:①法律的渊源不同(制定法/制定法+判例法);②法律的分类不同(公法+私法 /普通法+衡平法);③法典的编纂不同(法典/判例法);④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⑤哲学倾向(理性 主义/经验主义)。20 世纪后,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 6. 问: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4)(2016简)答: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 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和继受。①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②法律的相对独立性;③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④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 7. 问:法律移植的必要性(4)(2018法论)答:法律移植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 法,使之称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与借鉴,法律移植的范围除 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不强调同一时代)。①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②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 ③法治现代化的过程和途径;④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8. 问:法律全球化(4+2+3)(2017简)(2017法简)答:法律全球化是法律跨越国家的疆界,在世界范围传播、流动。具体而言, 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 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观、法律制度、执法标准与原则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并在全球范围形 成一个法治的标准或模范。①非国家化;②标本化或标准化;③趋同化;④世界化。主要途径:①国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在人权领 域中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它们对于主权的绝对性构成了实质性限制 +世贸组织成立后缔约国必须根据有关协议调整自己的法律制度);②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新商人法+“法律与发展”项目)。 重大进展:①《联合国宪章》“准世界宪法”;②国际法的许多任意性规范成为强制性规范;③国际司法机制正在强化 9. 问:法的规范作用(5)答:法的规范作用是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 作用。①指引作用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②评价作用是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的作用;③预测作 用是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④教育作用是通过法的实施, 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⑤强制作用是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 10. 问: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4+1)(2013简)答:①二者考察基点不同;②二者作用对象不同;③二者存在方式不同; ④二者前提条件不同;⑤二者也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11. 问:法的作用的局限性(4)(2014论)(2014法简)答:①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②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 矛盾;③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④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 12. 问:法的价值的概念(3)答:法的价值是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①法的价值是阶级 性和社会性的统一;②法的价值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③法的价值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陈某某、于越、杨某某、韩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等名师授课 报名咨询VX:***47(小在老师) 免费带背团Q群:***2 公众号与微博:凯程法硕 13. 问:法与秩序(2)答:通过法律调整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对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①法有助于建立秩序;②法有 助于维护秩序 14. 问:法与自由(2+4)答:自由的特点(自由意味着主体可以自主选择和从事的行为+自由也表现为主体自主选择的行为必须与既有 的法律规定相一致+自由是人的本性)。①法确认自由(以权利和义务设定自由的范围+以权利和义务设定自由的实现方式);②法保 障自由(通过划定国家权力本身的合理权限范围,明确规定公权力正当行使的程序,排除各种非法障碍+对每个主体享有自由进行界定 和限制,防止主体之间对各自自由的相互侵害+ 禁止主体任意放弃自由+为各种对主体自由的非法侵害确立救济手段与程序) 15. 问:法与平等(4)答:平等特点(平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平等并不等于平均+平等要求排除特权和消除歧视+平等与差别对待是有 条件共存的)①法律将平等确立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②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③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 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④法律公平地分配法律责任 16. 问:法与人权(3)答:人权特点(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人权是综合性的权利+人权是历史发展产物)①人权 表明了法律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肯定,即对人的独立且平等的人的尊严的尊重;②人权表明法律的来源、法律运作的各个环节以及法律的 根本目的都基于人本身,并以人的现实生活为关注焦点,以人的理想生活为直接目标;③人权作为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则、 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的内在品质进行评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 17. 问:法与正义(3+3)答:正义特点(正义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正义既具有超时代性又具有时代性+正义既具有客观性又具 有主观性)①正义是法律的存在根据和评价标准;②正义是法律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因;③正义适用于具体的法律实践;④法律通过调 整社会关系而实现正义;⑤法律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实现正义;⑥法律通过表彰和惩罚机制来实现正义 18. 问:法与效率(5)答:法所具有或应当具有的促进社会财富增长和活动便利并满足人们对物质的需求和便利条件的价值。①确认并 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主体增进物质利益;②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财产;③确 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作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的生产力;④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使人类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最大化的发展; ⑤通过设立法律责任、赔偿与惩罚等机制,使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 19. 问:法的价值冲突解决(4)(2016论)答:一方面,法的各种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冲突;另一方面, 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冲突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冲突;其二,共同体之间发生的价值冲突;其三,个 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①价值位阶原则;②个案平衡原则;③比例原则;④人民根本利益原则 20. 问:法的正式渊源(4+8)答:法的形式渊源可以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直接渊源又称正式渊源或法定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①制定法;②习惯法;③判例法;④国际条约。当代中国法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 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⑥特别行政区的法律;⑦行政规章;⑧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21. 问:法的效力等级(3)答:①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②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③新法优于旧法 22. 问:法的效力范围(3)答:法的效力也称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生效。①法对人的效力(我 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②法的空间效力(法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 领海、领空和底土,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凡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在全国有效,凡是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在制定机关所管辖的范围内生效);③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 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其一,法的生效时间:自法的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在颁布后符合一定条件 时生效;其二,法的效力终止:明示废止+默示废止;其三,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 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法律坚持“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3. 问:法律保留与禁止授权(10+4)答:法律保留: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 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 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 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禁止授权:①犯罪和刑罚;②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③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 陈某某、于越、杨某某、韩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等名师授课 报名咨询VX:***47(小在老师) 免费带背团Q群:***2 公众号与微博:凯程法硕 施和处罚;④司法制度 24. 问:法律规则(5+3)(2010简)答:法律规则的特征: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 后果的行为规范。①具有普遍约束;② 命令必须遵守;③具有国家意志;④规定权利义务;⑤规定行为模式。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答:①假定条件(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②行为模式(授权性法律规则+命令性法律规则+禁止性法律规则); ③法律后果(肯定性法律后果/否定性法律后果) 25. 问:法律原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4)答:①内容上,法律规则规定明确具体,法律原则比较笼统和模糊;②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 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③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 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法律原则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④功能上,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 和基础,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 26. 问:法律原则的作用(3)答: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原则。①为法律规 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②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③填补规则可能存在的漏洞 27. 问:法律概念的功能(3)答: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①表达功能;②认识功能; ③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28. 问:法律部门(4+2+6)答: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①统一协调;②相对独立;③相对变 动;④主客结合。法律部门划分标准:①调整对象;②调整方法。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答:①客观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②合目的 性原则;③适当平衡原则;④辨证发展原则;⑤相对稳定原则;⑥主次原则(重点论原则) 29. 问:社会主义法律体系(6)(2012论)答:当代中国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宪法+民商法+刑 法+行政法+社会法+经济法+程序法。法律体系的完善:①积极加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②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③突出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④更加注重文化科技领域立法;⑤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领域立法;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 量 30. 问:立法的特征(6)(2011简)答:广义立法,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狭义立法,全人大全人常按照法定 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①国家的专门活动;②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③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④特定国 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⑤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⑥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将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31. 问:我国立法体制的原因(4)答:“既统一而又分层次”①单一制;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地域辽阔人口众多;④改革开放 32. 问:我国立法原则(3)(2010法论)答:①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立法遵循宪法+依法立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②民主原则(立 法体现人民意志+坚持立法公 开,保障公众参与立法);③科学原则(立法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法 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33. 问:立法程序的特点(3)答:广义立法程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 狭义立法程序, 全人大全人常某某、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①法律规定的程序;②规定了立法步骤和方法;③所有立法环节 必须遵守的程序 34. 问:全国人大立法程序(4)答:①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 ②审议议案(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对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则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大 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③表决通过议案(议案经审议后, 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表决,并由主席团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或其他方式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④公布决议(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陈某某、于越、杨某某、韩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等名师授课 报名咨询VX:***47(小在老师) 免费带背团Q群:***2 公众号与微博:凯程法硕 35. 问:全国人常立法程序(4)答:①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 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1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 案);②审议议案(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 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 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③表决通过议案(议案经审议后,由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以全体委员过半 数通过);④公布决议(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36. 问:法律实施(3+7)答:法律实施包括法律的遵守(守法)、法律的执行(执法)、法律的适用(司法)。法律实施的基础与动力: ①人民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基础与动力;②公正性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基础;③权威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和动力。法律实施的评价标 准:①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②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③各类合同的履 约率与违约率;④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⑤社会大众对社会生 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⑥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⑦有关法律活 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37. 问:法律实现的影响因素(5)(2012法论)答:①国家的阶级本质;②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反映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国 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程度;③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归根到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④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 治原则的程度;⑤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 38. 问:执法(6+7)(2012简)答:广义执法,执法+司法;狭义执法,行政机关执法。执法的特点:①主动性;②单方面性;③内 容广泛性;④主体法定性;⑤国家权威性;⑥强制性和灵活性。执法的原则:①依法行政原则(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② 合理性原则(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自由裁量时尽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对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执法须遵循社会公 理善良风俗+执法程序公正+及时纠正不适当、不合理的执法行为);③讲求效率原则(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效率原则以行政合法性原则为基础);④正当程序原则;⑤比例原则(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性原则);⑥诚实守信原则(行 政信息真实+保护公民信赖利益);⑦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原则+行政责任原则) 39. 问:司法的特点(5)答:①被动性;②中立性;③终极性;④形式性;⑤专属性 40. 问:司法法治原则(3)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①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 信口供;②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③正确处理依法 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 41. 问:司法平等原则(4)答:①无差别地平等对待;②平等受法律保护;③依法享受平等的诉讼权利;④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受 追究 42. 问:审判独立原则(3+1)(2015简)答:①行使职权的专属性;②行使职权的独立性;③行使职权的合法性;④对司法权的监督 (有党的领导和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的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 派、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43. 问:司法责任原则(2)答:①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②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 严惩 44. 问:司法公正原则(2)(2015法论)(2020法论)答:①实体公正: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②程序公正:司法过程的公正 45. 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4+7+5+4)答:①司法体制改革坚持的方向和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规律相结合);②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 讼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 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设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追究。宪法与依宪治国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是辩证统 陈某某、于越、杨某某、韩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等名师授课 报名咨询VX:***47(小在老师) 免费带背团Q群:***2 公众号与微博:凯程法硕 一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唯有依宪治国,方能使宪法真正成为现实力 量,保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实现“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使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才能使宪法成为所有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依宪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 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依宪治国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宪法是静态意义的法律文本;依宪治国是动态性质的实践 过程,也是宪法实现的最终结果。 陈某某、于越、杨某某、韩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等名师授课 报名咨询VX:***47(小在老师)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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