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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彭城恩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单位,各教育集团: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彭城恩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徐某某〔2021〕13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中的活动安排程序,广泛宣传,合理安排。
评选校级“心中的恩师”(6月5日前)
各校广泛宣传发动,制定本校评选活动方案,在2021年度毕业生离校前,组织毕业年级学生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校级“心中的恩师”。每生一票(选票见附件1),毕业生人数300人以内的学校,每生可推荐2名恩师;毕业生人数300人至500人的学校,每生可推荐3名恩师;毕业生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每生推荐4名恩师。各校要精心组织投票,第一时间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在校内张榜公布,原则上只公布教师姓名、不公布得票数。校级“心中的恩师”人数由各校根据得票集中度情况自行确定。
二、推荐报送区级“心中的恩师”(6月21日前)
各校从本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1.“彭城恩师”个人推荐表(附件3),A4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一份;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A3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4.个人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大小1M以上)。
“彭城恩师”集体推荐材料包括:凡符合文件要求的即可上报。推荐材料包括:1.“彭城恩师”集体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一份;3.集体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份,A3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报送纸质材料需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材料中所填学校名称需与公章一致。报送时间为6月21日下午5点前。中心校、教育集团所辖幼儿园、小学以分别以中心校、教育集团为单位进行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邮箱:***66@qq.com,联系人:夏某某,联系电话:*** 。
人事科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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