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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中心亚低温治疗规范
适应症
胎龄≥36周,且出生体重≥2500g;
同时具备:a 有胎儿宫内缺氧的证据(急性围生期异常事件:胎盘早剥、脐带脱垂、严重胎心异常;脐血血气PH<7.0或BE<-16mmol/l);b 有新生儿窒息的证据(5minApgar评分<5分,脐血或生后1h动脉血气PH<7.0或BE<-16mmol/l,需正压通气至少10min);c 诊断HIE或脑功能监测异常。
禁忌症
出生12小时后;
初始aEEG监测正常;
严重先天畸形、心肺疾病;
颅脑病变:严重颅脑创伤或中、重度颅内出血;
凝血功能障碍:临床严重出血倾向或血小板<50*109/L;
严重感染:先天性病毒感染或败血症;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2h复查血常规、动脉血气、电解质、肝肾功能、血糖、血钙、凝血功能及脑电图,头颅B超,必要时随时复查。
提前终止治疗指征:a 如果新生儿存在持续低氧血症(SaO2 低于80%)或持续低血压(平均动脉压低于35mmHg);b 如果心率持续降低或出现心律失常;c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复温过程:a指征:完成72h小时亚低温治疗;b 缓慢复温:4h升高1℃,12-24h达目标温度36℃。
并发症
寒战
心率减慢
血压波动
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降低;
内环境变化:PO2 下降5mmHg/℃,PCO2下降2mmHg/℃,PH升高0.012/℃;高某某。
电解质紊乱:低镁、低钾
肝肾损害
皮肤破溃、坏死和硬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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