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高等教育学位认证办事指南》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高等教育学位认证办事指南
受理地址:**_*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_*武***?XX省政府正对面)
联系电话:02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一、认证程序及时限
1、提交材料
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供认证申请材料交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材料不全或不合格不予受理。
2、材料审查
省教育厅进行材料审查。学位认证按照**_*有关规定(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收取认证费(100元/份)。
3、办理时限
认证申请将在20个工作日(有效材料收取后,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位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4、结果领取方式
认证完成后,申请人凭缴费发票到**_*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领取认证报告。
二、认证范围
XX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经办人签字;
5.当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的名册复印件。
(三)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单证)
1.**_*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经办人签字;
5.参加国家外语、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同等学力博士除外),2006年后为合格名单。
(2006年及以后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国家不再颁发外语、综XX平考试合格证。认证时某某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科合格名单,亦可自行在网站上(http://doc.001pp.com.cn)打印成绩单,由学位授予单位加盖公章。如无综合考试合格证,须在学位证明中注明不参加考试的文件依据)
以上各种表格均可在湖北学位网(http://hbxw.e21.cn/)、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cn/)下载。
四、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的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位认证报告》,同时提交申请报告。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高等教育学位认证办事指南》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高等教育学位认证办事指南由用户“beilu8222062”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