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02专业知识内容摘编》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2021年2月专业知识内容摘编
第一次学习内容
乘势而上 狠抓落实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陈某某
(2021年1月7日)
一、全面总结回顾2020年的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果。二是教育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三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重大进展。四是教育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五是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得到重大提升。
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深入实施“百年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打好服务能力跃升攻坚战,推动教育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四)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六)提升保障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蓝图已经绘就,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落实,就是要抓出效果。要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专业化能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吹糠见米、真抓实干的行动,将落实落在初心使命上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02专业知识内容摘编》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02专业知识内容摘编由用户“YXBJJ521125”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